一会儿的功夫,十一回来,眼里带着笑意, “前面有个小姑娘正当街抢人呢。”
“是吗?”红袖大惊,“光天化日,居然有如此胆大包天的小姑娘。”
秦姒这时已经大步上前,只见前面确实有个小姑娘在行凶。不过她一看到人就乐了。
那抢人的小姑娘不过四五岁大小,粉白团子一样的脸,一对乌黑鎏金的眼珠子灵动可爱。身上华丽的红衣胜枫,脚踩一对镶嵌了各种宝石的鹿皮靴子。她梳着双髻,脖子上戴了一个璎珞圈,一看就是价值连城之物,嫩藕似的手腕上戴着几个小镯子,上面缀满了小铃铛,她轻轻晃动,全身叮叮当当。就连她身边那只蹲在在她身旁威风凛凛的长毛犬脖颈上还挂着一个金铃铛。
小姑娘一看就是富贵堆里泡大的,身上的物件随便一件都够普通人家吃喝一辈子。瞧着生得比年画上的娃娃还有漂亮精致,说出来的话却十分嚣张。
“离哥哥,你跟不跟我回家?”
那个被人叫做“离哥哥”的小小少年一张白皙的脸红透了,站在那儿手足无措。
“你,你莫要胡说八道。”
小姑娘眨眨眼,一脸的娇憨可爱,“离哥哥,我祖父说了,喜欢的东西看上了就得抢回去,免得日夜惦念。离哥哥,你长得好看,我看上你了!”
一旁的秦姒不禁笑了,“这小姑娘年岁不大,居然如此嚣张。”
旁边卖瓷器的货郎小哥忍不住搭腔,笑道,“她呀,被家里人宠得无法无天,不过四五岁大小,成日里骑着一只狗在城内招摇过市,瞧见喜欢的东西便据为己有。”
“是吗?岂不是叫人避之不及?她家大人不管吗?”
“管啊,怎么不管,可她老子一管,老子的爹立马不乐意了。护得跟眼珠子似的,直接把儿子给揍了!”
“居然还有这样的?”
货郎小哥眼里含了笑意,“谁说不是呢,且耐不住她长得漂亮可爱。她一冲你笑,你心都化了,只得巴巴地将那些她喜欢的东西捧到她面前去。”
秦姒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果然,那个脸红得跟猴屁股一样,生得极漂亮的少年低着头走到她面前,眼里闪过一抹羞涩,“你,你莫要在大街上如此说话,让人笑话你。”
小姑娘乌溜溜的黑眼珠扫了一圈看热闹的路人,“谁笑话我,我就叫大黄咬他们!”
花蔷忍不住乐了,“这小姑娘被宠成这样,将来必定是个魔王。”
货郎小哥不乐意了, “话不能这么说,她那样的家世背景,生得这副模样,自然有人愿意宠着。再加上她家大人是个通情达理的,从未叫她惹出什么祸端。而她也就是嘴巴上凶一凶,却从未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
“什么背景?”红袖好奇,见大街上一个商贩都如此喜欢这小姑娘,心中更加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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