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是出家人打扮,但身材高大,举止鲁莽,怎么看都像是山贼走投无路才削发为僧。
赶车人不敢惹麻烦,转过脸去,使劲催动拉车的毛驴快走。
但那小孩子一点儿也不怕那莽和尚,拍着他的秃头道:“舅爷爷,你又犯了嗔戒啦!回头要多念几遍多心经。”
“知道啦,知道啦!不要再啰嗦啦!否则我就把你丢在路边。”和尚重复着不知已经说了多少遍的话。
小孩子嘻嘻笑着,根本不放在心上。
半路歇了个晌,傍晚时分,和尚终于带着孩子来到了大夏国的京城天都。跋涉了将近两月,鞋子走破了三双,辛苦可知。
二人早已饥肠辘辘,嗅着饭铺里飘出来的饭菜香味,忍不住直咽口水。
胖和尚找了个二荤铺,大喇喇坐下,高声点了两套羊汤大饼。
他自己吃一套半,给孩子留下半套。
热乎乎的羊汤配着大饼,既能解馋又能解饿,价钱还不贵。
毕竟有钱人不吃羊杂碎,他们只喜欢吃炙子羊肉,或是羊肉玉糝羹。
虽说出家人不可动荤,可京城这地方什么人都有,也不是只有他一个吃肉的和尚,加上一看他就是外地来的,所以也没人理会。
更何况他并非化缘,而是付了钱的。
夜幕低垂,和尚带着孩子来到天都最繁华的春愁河畔,这里和秦淮河两岸一样,是声色犬马纵情享乐的地界。
“好孩子,你就乖乖坐在这儿别动,等有人出来了你就把这封信递上去。”和尚说着把孩子放到一家花楼的后门台阶上,又把一封信交到她手上。
信皮未封,上头也没落款。
“舅爷爷是出家人,身上没什么钱,还剩这几个铜板都给你吧,留着买烧饼吃。”和尚叹口气说:“还有这个东西,戴上之后千万不要取下来。”
和尚说完从怀中掏出一物,理好丝绦小心地给孩子戴在颈上。
“舅爷爷,这是什么?”孩子摸着脖颈上的东西问。
“这是你的命根子,千万别弄丢了,有了它你姥姥才能找到你,不然的话你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和尚道:“记住没有?!”
“舅爷爷,你不要我了吗?”孩子仰头望着和尚。
“你是个女娃子,舅爷爷没法一直带着你,何况我这么混账,只怕会把你养成一个小混账,思来想去还不如把你托付给更可靠的人,”和尚道:“这人是我的老相好,我当年没落发的时候曾和她山盟海誓过,不过后来既出了家,也就只好撒开手。
她是个难得的奇女子,凡是入烟花的女子都有不得已的苦衷,难免被迫强颜欢笑,又或是长吁短叹的不知足,更有一心要找个好人从良的。可她不一样,她是自愿的,所以做起来得心应手,终于成了京城九街十八巷的总花魁。”
孩子年纪还小,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烟花,又什么是花魁。但听和尚得意的口气一定是很了不起的人和事,于是边听边点头。
--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