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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吧,活该。”

而又走了一会儿,便见郑怀野走到自己的黑色玛莎旁,拉开车门,把小狗扔进了副驾驶。

“?”

宋亦可问了句:“你要带它去哪儿?”

郑怀野道:“带回家。”

宋亦可问了句:“你要收养它吗?”

郑怀野“嗯”了声。

宋亦可不禁在想——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爱心了?

他从来都是一个智商超常,却情商堪忧,不通人类情感,性情乖张、暴戾、孤僻的怪人。

他什么时候开始通人性了?

而正想着,往副驾驶看了一眼,便见车坐上明晃晃放着一个紫红色盒子。

她一眼便认出——那是一盒丹碧丝棉条。

棉条?

这又是要送给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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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得很快,仿佛也就三四十分钟,窗外夜幕便已降临。

宠物店内,店员小哥哥一边给小恶犬洗爪爪,一边颇有节奏地唱道:“淡黄的毛裙,蓬松的头发,我牵着你的手去看……”说着,愣了一下念了句,“咦?我们是男孩儿女孩儿啊?”

看了一眼,是男孩儿。

于是小哥哥有节律地摆弄着身体,呼噜着它的狗腿子道:“淡黄的毛裤!蓬松的头发!我牵着你的手去看最新展出的油画。”说着,配上酷炫地手势,“skrrr ,skrrr。”

小狗子同学:“……”

半小时后,郑怀野从宠物店出来,一手抱着洗得蓬松柔软,颜值顿时翻了一倍的小土狗,另一只手上拎了一袋狗粮和一个狗窝。

正值夏夜,树上的知了扯着嗓子“skrrr”、“skrrr”地叫。

倒也并不比刚刚那小哥难听。

郑怀野打开了副驾驶车门,顺手把座位上那一盒棉条扔到了后面,便把小狗放了上去。

车子发动,小狗看着有些紧张,四只爪子紧紧抓住了车座。

等红灯时他便又把小狗放到了地上。

一小时后,车子开到了荣华阁小区。

一套一百五十平的小三居室,蛮舒适一个人独居。

这房子也是他哥名下的。

他在旧金山倒是有一套山顶别墅,是他十五岁生日时爷爷送他的礼物,而在江州还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

他哥名下房产众多,他回了国,便从中挑了一个离上班地点近,面积也别太大的暂时住下。

他把狗窝摆在了客厅,把小狗放了进去,蹲在狗窝门口看了好一会儿道:“叫你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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