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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人的背影看起来也是那么的相似。

童暖没有哭泣没有嘶叫,只是自己缩在了角落里把自己的衣服一点点的扯上来。

任之炀说的真对啊,自己明明是一个婊子了,还要给自己立什么贞节牌坊,还想要为青岚守身如玉,多么可笑,多么可悲。

他回头看看她,她已经拉上了衣服,点了一支烟,刚要放到嘴边,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样,就仿佛烟烫手一般迅速的掐熄在烟灰缸里,这些这些一丝不剩的全部被任之炀看在眼中。

如果想要要回你的照片,必须要让我开心,但是今天你让我非常不开心。我真怕我一个不开心就跑到任青岚面前都给她看,看看他用了全心喜欢的女人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童暖本来是坐在chuáng上的,听到这话愕然的抬头,跳到了地上,扑通一声就跪到了地上。那声音,腿骨和地板碰撞,巨大的声响,任之炀看着她,求求你,不要这样。你要我怎样都行,只是不要去打扰到他,行不行?她的妆都花了,第一次见她是在嘈杂的夜店里,她一身十分xing感的豹纹短裙,身材纤秾有致,回首一笑,有着不同于这个夜店的复杂气氛的纯美。

任之炀轻轻的扬起手,她闭着眼睛等着巴掌落在自己的脸上。

他却只是,用指肚,轻轻的擦去她眼角染了污的眼影。

然后,手掌在她的脸上辗转,然后逗留在她的嘴角。

童暖,你知不知道,他就要结婚了?或许比我们更早。他的手那么的温热,她只能乖乖的一动不动的偎在他的手心里,做出乖巧的模样。听见这话,她只是面色一僵,但是还是乖巧的说,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关于任青岚的事qíng我已经不在乎了。

任之炀,冷冷一笑。

推开她,披上了外套,走出房间大门。

她即刻跌落在地上。

他要结婚了?新娘是不是就是张沫樱,江西子那样的,那样没有过去,从小娇生惯养的公主?如果是那样子,她应该恭喜他,他的人生就是应该完满了,她也不必耿耿于怀了,而,与此同时,所有的爱与希望都可以,被焚烧在过去了。

她的手不自禁的落在自己的小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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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是点头就能挽回之七

她在祈祷,她的男人能够拥有一个疼他的好女人,能够每天早上给他买好他最爱吃的小笼包,给他煮好浓稠的小米粥,然后把喜欢赖chuáng的他给吻醒,当然,一定要会做糖醋ròu,要把米饭给他在盘子里盛着,因为他不喜欢在碗里吃米饭。

他不喜欢橙子味道,只喜欢女人身上有糙莓味道。

他讨厌口红,却喜欢唇膏,每次她抹上抹茶味道的唇膏,都被他吃掉。

想着,想着,她笑话自己。已经不是自己的男人,这样的念念不忘,难道就会把他思念回来么?

之炀,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穿着白色的皮糙的女子,有着温和可爱的眉眼。

他坐在车子里,不想要说话,只是不停的鸣喇叭,她的身子就从窗子探进去,按着他的手掌,任之炀,我说,我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但是这不代表我不爱你了。

他只是冷冷清清的扬了扬眉头,戴乐乐,我请你自己照照镜子好不好,我会为了你去结婚?我就是喜欢童暖,我喜欢死了行不行。

叫做戴乐乐的女孩子,却并不在意他说什么,一把拉过他的身子,扭着他脖子,白皙的脖颈上一道血淋淋的划痕。怎么了这是?跆拳道黑带也能让人伤成这样子。她去翻自己的手袋,想要给他找一片消毒湿巾,他却已经关上了车窗。

车子绝尘而去。

戴乐乐还擎着一双拿了纸巾的手,冷风chuī过,不会冷,不会凉,只是觉得伤。

他们是青梅竹马,他们是所有(小说都描白不出的qíng感,她也忘记了是谁先说的爱,好像有了记忆的时候,就在一起了,她学柔道,他就学跆拳道,她总是爱生病,所以经常是只能呆在家中看着永远看不完的小人书,他却爬了窗户进来,给她捉了蝴蝶放在小瓶子里。说,看你病怏怏那样,找个蝴蝶陪你吧。

任之炀在所有的人都是混世魔头,只在她心中是英雄。

一个从来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美好一面的撒旦。

他会在她崴了脚的时候,背着她在雪地中走很远的把她背回家,她谢他的时候,他却是扬长而去,说死猪,胖死了,小姑娘丫丫的能不能减减肥啊。

他会跟别人抢来她想要的贴纸,她说这样不好,他就霸道的说,只要你喜欢的,没有什么是不好的。

他是任之炀,是一个别人都看不懂任之炀,只有她看得懂,他的任xing,他的狂妄,他的不羁,只是为了得到一点点的关爱,这些她都明白。可是,她的父母却不明白,报纸上总是得到关于他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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