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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

“我让人去备点,在我这儿吃吧!”

“好。”

不到二十分钟,护工就送来了热气腾腾的饭菜,装在精致的餐盒里,油光水滑,红红绿绿。

老太太的晚餐早已吃过,她就坐在一旁看宋雁书吃。

“我听你小姨说你把海盛那些个老人都开得差不多了?”

“嗯。”宋雁书倒是没回避,“海盛需要改革,高层当然要大换血。”

“雁书,你是个有主见的孩子,我倒也不必提点你什么。不过有一点你得记住,兔子逼急了还咬人,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宋雁书捏筷子的手指不禁紧了紧,“小姨有跟您说什么吗?”

老太太叹口气,“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小姨那人,向来对生意经不感冒的,还不是底下有些人找到她,要她来当这个说客。”

宋雁书:“外婆,我心里有数的。海盛是您和外公一辈子的心血,我只想让它变好。”

“你做事外婆当然放心。”老太太面露欣慰,不禁老生常谈,“你这孩子自小就让我和你外公省心。你什么都好,就是个人问题这块老是不上心。眼瞅着就要三十了,该收收心,找个合适的姑娘定下来了。”

宋雁书:“……”

宋雁书有些头疼,浓眉紧蹙,“外婆,你是存心不想让我好好吃饭是吧?”

不论是宋家还是秦家,宋雁书都不曾看到从一而终的婚姻。

可笑的是,他们却总是锲而不舍催促小辈踏入那座围城。好像不完成这项使命,人这一生就白活了。外婆是这样,他的父母也是这样。

老太太敛眸,嗔一句:“你这孩子一说就急,外婆不说就是了。”

第12章 第12杯酒

第12杯酒

第二天一早,常助理来精言公寓接宋雁书上班。

他一坐进车里,常助理就递给他一样东西,“宋总,这是我昨晚收拾车子在后座捡到的,应该是季经理落下的。”

除了宋雁书的外婆,他的车从来没载过任何一位女性。季悄吟是第一位坐他车的年轻女孩。这枚发夹毫无悬念就是她的。

宋雁书微微垂眸,看到常至手心里躺着一枚漂亮的鱼尾发夹。

脑海里骤然浮现出季悄吟戴着这只发夹的样子。

长发随意地散落肩头,乌黑的发间夹杂一抹莹白,慵懒温柔的样子,没有任何一点攻击性。明明是清冷俏佳人,那一刻却变成了乖顺小绵羊。太乖了,轻易就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交给我吧,我找时间还给她。”宋雁书接过后,转手放进了钱包。

常助理透过后视镜看到宋雁书如此小心翼翼的样子,像是在珍藏一件宝贝。

一时间他对季悄吟的膜拜之情立刻蹭蹭蹭往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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