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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下来,沈媚儿也日渐适应及习惯了这白得来的美好恩赐,她一改前世散漫跋扈,醒来后的几日,只认认真真的挽起袖子跟在小元氏身后转悠。

小元氏做饭,她便烧火,小元氏切菜,她便洗菜,小元氏炒菜,她便伸着两只白嫩的手指,偷吃,虽时时帮着倒忙,弄得整个厨房鸡飞狗跳,但日日跟条小尾巴似的跟着小元氏身后转悠,小元氏自是欣喜不已。

小元氏惊奇的发现,惊吓大病一场后,宝贝女儿变了,变得娇嗔可人,亦变得黏糊可爱了,若是搁在从前,别说跟她一起下厨,就连进了厨房,出去后都恨不得重新换上一身衣裳,可这会儿,只觉得样样新鲜好玩,样样都想要触碰一二似的,就跟回到了小时候似的,那时,小元氏做饭,女儿便抱着她的大腿四处晃荡,甜腻腻的撒娇说着:娘亲抱,娘亲抱抱媚儿。

小元氏一时恍惚不已。

并且,女儿原先便是个生气包,见天处处不顺眼,处处不如意,一日里,要发上好几回小脾气,有时,小元氏见了都忍不住有些紧张害怕,可这会儿,已经好几日过去了,竟从未曾发过一次脾气,且日日笑脸相迎,就连对磊哥儿,都好似亲昵了不少。

想起昏睡不醒,噩梦连连那几日,小元氏心疼叹息不已,只以为定是女儿那日吓破了魂,心里头害怕,这才黏人黏糊得厉害,压根未作他想。

在她眼里,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都是她的宝贝女儿,都是她的肉她的宝。

这日,天气大好。

沈媚儿怕冷,便是春天快要过去了,家里依然还烧着大炕。

大炕烧得热乎乎的,沈媚儿睡得又香又饱,这日,将懒腰一伸,难得早早醒了。

沈媚儿穿好衣服后,来到了铜镜旁。

额头上的伤口已经慢慢结痂了。

在太阳穴上头,现在,约莫有大拇指盖大小,伤口殷红,血肉交加,落在她白皙的脸上,显得尤为扎眼,待日后好了后,伤口会变小一些,却也有半个指甲盖大小。

不过,伤口形状是颗桃形的,其实并不丑,然而,沈媚儿是个要求非常高的人,尤其是对于容貌,几乎到了变态的重视程度。

前世,她十分嫌弃讨厌这个疤痕,故而一直对陈家那翠花厌恶有加,只觉得都是对方害她破了相,害得她日日早起,给这疤痕描红上色,绘各种图案花瓣做掩盖。

这会儿,看着铜镜里,看着额头上这疤痕,媚儿依然为镜子里的容貌所倾倒,所得意,依然为这道疤痕感到不喜,感到惋惜,但是,所有的情绪已无前世那般强烈了。

这张脸,这容貌,除了令她膨胀,令她迷了心魂,失了智商外,还曾令她受尽苦难,说尽折辱,直至,夺了她整条命。

这张脸,媚儿依然是喜欢的,依然是骄傲的,却暗自发誓,定要喜欢的清醒,喜欢的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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