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主人感激地点了点头。
主人将他扶进屋子里坐下,转身把门关上,隔绝了外面的风雨。
那主人却不急着到厨房去弄食物,先找了块干净的汗巾给他擦身上的雨水。
他接过了汗巾,发现几乎是新的,便有些犹疑不决。此时他脸上都是泥污,这一擦下去,怕是要糟蹋这块帕子。
那主人却以为他无力动弹,索性拿了帕子,给他拭去了污迹。
青年乞丐起初十分尴尬,但看他神情专注而温柔,虽然貌不惊人,可是却有一种特有的内敛沉静,让人一见就十分安心。
「这不是挺俊俏的一个儿郎么,怎么弄成这个样子?」他语气温和地问。
「我……我什么都记不得了。」他惭愧地低下了头。
对方仔仔细细地看了他一眼,似乎在判断他有没有在说谎。过了一会儿便说道:「饿了吧?先吃点东西再说。敝姓张,张茗阳,你叫我张大哥就可以。」
他松了一口气,点点头:「多谢张大哥。」
重病让他浑身无力,只等了片刻就昏昏欲睡。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感到嘴唇有些湿润,鼻端闻到一股浓厚的香味,疲倦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张茗阳端着一碗杂菇鸡丝粥在喂他。
那粥很黏稠柔软,却又粒粒分明,鸡丝和杂菇的香味几乎让人连舌头都吞下去。他就着张茗阳的手,狼吞虎咽地喝下了一大碗,才发现自己不太斯文,难为情地笑了笑:「抱歉,我有点饿。」
这是鸡肉的味道,他是绝不会认错的。鸡是一户农家极为重要的财产,轻易不会宰杀,张茗阳居然为了他,把用来下蛋的鸡杀了。他心里不知什么滋味,流浪了这么多天,终于吃了一顿好的,可也吃得太好了,这个人情他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还得起。
张茗阳的语气倒是十分自然:「没事,锅里还有,能吃就多吃些,对你的病有好处。我叫了大夫来给你看了,大夫说,你身上都是外伤,人又年轻力壮,慢慢调养一、两个月就没事了。」
调养一个月,他哪有这个钱。他心中苦笑,发现对方应该是请过了大夫,自己身上的伤口都被擦洗干净,敷了一层药粉,就连身上的衣裳都已从头到脚换了一遍。
「张大哥救命之恩,小弟没齿难忘,来世必当结草衔环……」
「很不必的。要是不嫌弃的话,就暂时在这里住下吧。」
「多谢张大哥。待我伤好以后,就给大哥做工,签卖身契也可以。」他来历不明,可张茗阳却如此信得过他,还给他请了大夫,不知费了多少银两。他投桃报李,卖身予他也是寻常。他虽然不懂怎么下地干活,可不是不能吃苦,跟着做事还是可以的。
张茗阳听他一说,目光中有些讶异,随后莞尔一笑:「不用。我一个人独居,就缺一个说话的人,小兄弟能留下来陪我,这就已经很好了。」
他这话说得十分正大光明,可是这年轻人却极为聪慧,再加上落魄他乡,让他把别人的话都多想几遍,「一个人独居」、「留下来陪我」,怎么听都有点怪怪的。莫非这人爱的是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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