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高楼的外部,还是街道的地面,亦或是行人的衣服上,都满是玫瑰花的影子。红的、黄的、青的、粉的……无数种颜色,应有尽有。娇艳、张扬、温柔、内敛,花瓣诉说着玫瑰的个性,即便在视野被削弱的夜晚,它们依旧迸发出无尽的活力。
这令人不可置信。
要知道,南区这种地方,连树木生长都困难,怎么会有这么多玫瑰花?
北乔继续向前走,一小股阻力覆住他全身——他像是穿透了一张薄膜一般穿过大门,明明那里什么东西都没有。
很快地,北乔意识到了最奇怪的地方。这里的人居然都不穿防护服,也不戴防护面罩。众人中,只有北乔穿着防护服,看起来像是个滑稽的小丑。
北乔于是伸手摘下自己脸上的面罩,呼吸了一口这片区域的空气——没有往常的酸味儿,甚至比过滤器中闻到的味道还要清新许多。
北乔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地方的人员流动性不强,也不允许城外的其他人随意进入了——和外面的严酷生存环境相比,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干净整洁的街道、高声售卖物资的摊贩、抱着手风琴在路边演奏的吟游诗人。每一处光景看上去都是那么地温暖又幸福。
除了玫瑰花的数量略显夸张,这里从其他各个方面看上去都很宜居,甚至让他联想到在真实世界生活的样子。
“小哥儿,你是外面商队的新人吧。”街边有一名席地而坐的老人和他打招呼,那人面黄肌瘦、嘴边带笑,露出几颗残缺的牙齿,“我见过很多第一次来这边的年轻人,都像你一样吃惊呢,嘿嘿嘿。”
北乔拉了拉肩上的背包,毫不避讳地坐过去,拿出一盒牛肉干递给老人:“晚上好,我叫北乔。”
他结交人的方式向来独特又实在。
“叫我老古就行。”老人倒也没客气,伸手接过牛肉干,神秘兮兮地指了指远处的几个人,“看见那个乞丐没有?我跟你说啊,他是一个月前从南三区那边过来的,听说是个挺厉害的采荒猎人呢。结果你猜怎么着?他跟着商队来了一次这边儿,就不想回去啦!宁可无依无靠地当个乞丐,以救济为生,也不愿意回南三区受苦了!”
北乔听着,“哦”了一声,没有发表意见。
“还有那个,你看见那个穿得光鲜亮丽的男的了吗?”提起这些事情,老古的眼睛几乎是闪闪发亮,“那可是个商团的大老板!家财万贯呦!为了能留在这里,他抛家弃子,把所有财物都献给了首领,才获得一个进城名额。嘿嘿,因为他长得漂亮,被好多富婆看上了,现在是她们圈子里公认的一等男妓呢。”
北乔点点头,“你说他把财物都献给了首领,你们这里是有首领的吗?”
老古:“当然!”
北乔接着问:“首领是谁?他在哪?”
老古眯起眼睛上下打量了一番北乔,“乔哥儿,虽然看你模样也挺清俊,不过你没那么多钱吧,就算去找首领也留不下来的,死了这条心吧。”
原来把他当成动心思想留在这块儿地区的人了。北乔摇摇头,“我不是为了留下来,我来这里找东西,顺便把我认识的人带回去。”
老古拉开牛肉盒,听北乔说完话嗤之以鼻,“乔哥儿,你以为能留下的人会想出去?别做梦,趁着现在夜景好,买卖也好做,赶紧多捞点儿钱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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