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他放松下来,招呼其他几位店员过来收拾桌椅准备迎接客人。
前面说过,马龙是个罕见的英俊的小伙子,而且他格外健谈,动作麻利但嘴上不停,没一会功夫店员们已经了解他在什么地方上大学、喜欢吃什么、之前旅游去过哪里、平时有什么打发时间的爱好等等。他飞一样地融进了这个其实相对排外的小镇,尤其是店员玛丽,每次听到马龙的旅游经历都眼神闪亮——哈里森知道她一直想要去大城市,只是因为家里没钱才留下打工——两人聊得热火朝天,好像已经认识了好几年。
哈里森嘴上什么都没说,心里酸溜溜的,以前玛丽和他关系最好,但今天女孩一眼都没往他这边看。
这不是马龙的错,哈里森知道这点,但他就是看他不顺眼。
现在我才是老板。
他心想。
老板指挥员工有什么错?
“马龙!你去后厨帮忙!”
一般新员工不会进后厨,不过玛丽是前台招待员,这样他就能把他们两个分开了。
马龙没有异议,他迈着轻快的步伐系好了围裙走进厨房,快餐店食物烹饪没什么门槛,他很快掌握了炸薯条的精髓,站在油锅旁忙碌起来。玛丽看起来不太高兴,不停地回头看男人在干什么,但也没加以反驳。
哈里森心情逐渐好转。
过了一会,今天傍晚第一个客人前来光顾了。他是个只到哈里森腰那么高的小男孩,年纪不大但脾气很大,看人的眼神带着傲慢,一看就是大城市的孩子,玛丽扬起营业式笑容问他点什么餐。
“一包薯条。”男孩显得有些不耐烦,扔下零钱后他在餐厅里环顾两圈,没有发现目标,“你们看见一个大约这么高,黑发蓝眼睛的男人吗?”
“没有。”玛丽低头下单,心不在焉地说,“黑发男人在这边很常见,马龙就是黑发。”
男孩问:“马龙是谁?”
“我的朋友。罗森?帮我带下班,我要去隔壁买瓶百利甜。”
“你不是不喝酒吗?”
玛丽:“没错,但今天晚上我会和马龙约会,他说他喜欢喝百利甜。”
店员罗森嘟嘟囔囔地走过来接班。点餐过程中被他们谈论的马龙将刚出锅的薯条装进袋子递过来,男孩注意到他有双棕褐色的眼睛。
“你的餐点打包好了。”青年微微一笑,“总吃快餐不利于身体健康。”
关你什么事,你不是卖薯条的吗?
男孩垫脚尖拿过薯条,捏起一根放进嘴里嚼了嚼,露出了个嫌弃的表情但没说什么,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出店门。
--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