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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打算去某一家过夜。

一起吃了晚饭,又不想这么早分开,两人就沿着江边散步。

我跟某一说了想回去当律师的想法。毕竟曾经有过当律师的理想,当初转行多少是因为心理上的畏惧,如果不趁着年轻搏一博,总觉得会留下遗憾。

某一很支持,还热心的说他认识一家很有名的律所。

我说:不用你介绍。

他说:为什么?

为什么?

其实一口回绝,并没有多想。

我说:可能现在有了点儿自信吧,找工作这种事,我自己可以搞定。

某一说:要跟我分得这么清吗?

我说:当然。

看他吃瘪,我竟然有点儿开心。好像有点儿喜欢上了这种欺负他的感觉呢?果然自信是因为被人喜欢吗?

他说:那你还跟我讨论这些干嘛?好像要征求我意见的样子。

我说:大方向上跟你探讨,具体到找哪家律所如何通过面试,这种技术层面的,我自己可以搞定。

他说:那你有看中的了?

我摇摇头:才刚开始看,不过你家附近就有一个大所,就在我们上回吃饭那个广场旁——

诶?我说:你要给我介绍的,不会就是那一家吧?

他摇头否认。

但是我怎么觉得他有点儿像得意的老狐狸。

我说:我认真的,律所我自己找。不过,另外有件事,你可以帮得上忙,发挥你的特长。

他说:我哪儿特长啊?

我忽略他贱贱的暗示,我要说的是女主管的事。

昨晚女主管突然降临我的公寓,猛烈输出了一番结婚理论之后,确实给我造成了一番困扰。

婚姻这么严肃的事,我过去并没有深入思考过。

也许现代人普遍成熟得晚,也可能就是我自己幼稚。

当初在网上和神秘人聊天,我可以轻而易举的说我不结婚。但那是网络聊天,多半是情绪的产物。而女主管的一番言论,让我慎重思考起这件事。也许这就是女主管的目的?

毕竟社会上的很多事情,并不是我们生来就想要的,只是总听人谈起也就觉得自己也该去做了。

我跟某一坦白,说:女主管提供的offer确实有点儿诱人。

某一说:那是她只说了好处,没说义务。

我天天审合同,当然知道这点,但是我说:横向比较一下,如果一定要结婚的话,跟她结可能会比跟别人结好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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