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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是一个热情的大婶开的,林夙跟她很熟,从大学开始经常在她店里买东西。

晚上当班的是大婶的女儿,她养有一条可爱的博美,毛茸茸的,对人亲热,大晚上居然也不休息还在跟自己的尾巴玩转圈游戏。

林夙买了一根热狗逗它:“乖,叫声老公我就给你吃。”

“汪。”博美不明所以,乖乖坐好,对着他流哈喇子。

“乖,快叫老公。”林夙将热狗放到博美鼻子上,惹得对方跳起来又抬高,继续逗弄:“来,快叫,叫了我给你吃。”

博美急地团团转,又叫了几声,脖子上的铃铛响个不停。

“你别给它吃,那个太咸了。还有,它是只公狗,叫什么老公啊。”大婶的女儿急忙走出来,给博美一支磨牙棒。

林夙咬着热狗,满脸写满了失望:“那太可惜了。”

少女柳眉一竖,笑骂道:“操,你这是什么表情,母狗更不行了,小心动保抓你。”

林夙懒懒地靠在店外椅子上,吃着袋子里的面包。

少女轻轻摸着博美的狗头,像是感叹又像是对林夙说那般,声音跟夜风一样轻,又带着甜蜜的幸福:“我要结婚了,对方是个很好的人,跟他呆在一起我觉得很幸福。”

林夙顿了顿:“你是在向我讨红包吗?”

少女说道:“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就要把狗带走了,你以后就撸不了狗了。”

林夙:“……”

少女是少数知道林夙秘密的人,她眼睛看向寂静的街道,语调温柔:“我希望你也能获得幸福。”

林夙敷衍的应了一声,干脆利落地吃掉面包,往旁边的自助取款机走去,最后带着一身寒气轻车熟路地在店里找售卖的红包,塞了几张崭新的钞票进去,递给少女,露出一个笑容:“提前祝你新婚快乐。”

林夙长得实在好看,如果忽略掉他隐藏得很好的精神缺陷和孤僻的性子,他会是许多少女的梦中情郎——他高大帅气,有些不着调又给人一种奇特的安全感。

少女扑哧一笑,接过红包:“那我不客气啦。”都是熟人,没必要推三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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