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以霜看着他,也学着拿起筷子夹了排骨,半信半疑地塞进嘴里,随后他眼里冒出惊喜的光,像只囤食的仓鼠,将嘴里塞满。
林夙做饭的确好吃,家常菜不比大厨差,而且非常的合他的胃口——除了青菜。
林夙好笑地挑了挑眉,微微激了一下他:“你不会不吃青菜吧?那么大的人不会像小孩那样挑食吧?”
秦以霜憋屈地夹了一根青菜,嘴硬地冷笑:“少睁眼说瞎话。”
林夙把他手指一根根掰开,拿出他的筷子,拨了一大把青菜到他碗里,再把筷子塞回他手里:“吃完。”
秦以霜:“……”
想到自己要报复林夙让他对自己死心塌地,秦以霜还是忍痛吃完了,饭后脸都快跟青菜一样绿了。
趁着洗碗的时候,林夙问了一下秦以霜什么时候回家。
秦以霜躺在沙发上玩着手机:“我不急,晚点儿让司机来接我。”
林夙洗完碗整齐放好,闻言道:“那陪我追剧吧。”
秦以霜抬起头:“嗯?”
十分钟后。
秦以霜跟林夙坐在沙发上,麻木地看着茶几中央那手机上的画面。
画面中那个彩色头发穿着奇怪紧身服饰的男人对着更加奇怪的貌似非人的生物大喊:“维护和平,彩虹无敌!可恶的怪兽,我要代表人类消灭你!”
这人说完就变身了,一拳打倒了那个非人生物。
秦以霜麻了,他羞耻得快要脸红了,这辈子再也不想看见彩虹色的头发了。
林夙不知道从哪儿拖出来一个装满毛线团的纸箱,一边悠闲的看特摄,一边在手里织毛衣。
秦以霜本来不想去看的,奈何存在感太强了,他从没想到过男的还会这种东西:“你还会织毛衣?”
林夙停下手头的活,皱着眉想了想:“算会吧,也就当兴趣爱好玩玩,我兴趣爱好挺广泛的。”
秦以霜可不信这是兴趣爱好,他上学的时候也见过女生上课悄悄给男朋友织围巾,针脚可没有林夙那么整齐漂亮,林夙应该刻意学了挺久的。
秦以霜认为男生喜欢学这些没什么好丢脸的,他不明白林夙为什么要撒谎“玩玩而已”,察觉到林夙在撒谎,秦以霜忿忿不平地问道:“那你还会什么?”
“插花,骑马、滑雪、雕刻、潜水、开游艇……会的太多了,数不完。”林夙掰着手指头数了会,然后低头继续织毛衣,“基本大众会的我都会那么一点,有段时间我挺喜欢语言学的,抽空学了德语、法语、俄语之类的。本人不才,语言大概就学了七八种,这还包括了一些简单的小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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