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麦想起来了,她把篮子忘到挖野菜的河沟里了!
在这个什么都缺的七十年代,一个竹篮子,那也是很值钱的。
刘小麦赶到河沟,发现居然有人在。
半大的小少年赤脚踩在清澈的河水里,在摸什么东西。他弯着身,脊背弓起单薄的弧度。裤脚卷到膝盖上,河面下两天小腿笔直苍白。
这个年代,没什么白皮子的人,尤其是在乡下。如果有,要么有病,要么从不干活。
总而言之就是脱离群众的人。
这可要不得啊。穿过来没多久的刘小麦同志,已经认识到了和群众打成一片的重要性。
可是干活真的好难啊!
而且这里吃没的吃,喝没的喝,家里还有个抠门又偏心的当家奶奶,刘小麦时刻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
她三叔刘三柱同志前几日往家递了话,准备携家带口回来了。
老刘家都在摩拳擦掌准备吸这房“城里人”的血。张秀红同志已经提前满大队卖惨了,力求道德绑架三房。
刘小麦觉得这大约是想得太美。如果真愿意给家人吸血,刘三柱同志也不至于结婚之后就没回来过。
找了找,好在竹篮子还在,里面的野菜也还在。刘小麦拾起来篮子,抱着长吁一口气。
河里的少年倏忽看过了,眼锋又冷又刺的,刘小麦甚至听见他嗤笑了一声。
刘小麦:“?”
她甚至怀疑自己幻听了。
一抬眼看过去,少年依然背对着她。一个黑黢黢的后脑勺,沾着湿气。但上面仿佛写了四个大字:瞧不起人。
刘小麦抿唇,决定不搭理他。
心平气和,心如止水。
这种人自有社会主义教他做人。
这不是刘小麦在用精神胜利法自我催眠,而是这家人已经遭到了社会主义的毒打。这少年是上一个大队长的小孙子,他爷爷倒了,他一个被当成地主家小少爷养大的孩子也不得不出来下水上山了。
瞧不起就瞧不起吧。
作为一个贫农,还没解决温饱问题,尊严问题就不值一提了。
虽然这是一个阶级地位颠倒的时代,但穿越还没多久的刘小麦还没深入体会到。
刘小麦回家的时候,老远就看见自家小弟刘小虎在门口的老桑葚树底下鬼鬼祟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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