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页(2 / 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刘小麦想起来了,她把篮子忘到挖野菜的河沟里了!

在这个什么都缺的七十年代,一个竹篮子,那也是很值钱的。

刘小麦赶到河沟,发现居然有人在。

半大的小少年赤脚踩在清澈的河水里,在摸什么东西。他弯着身,脊背弓起单薄的弧度。裤脚卷到膝盖上,河面下两天小腿笔直苍白。

这个年代,没什么白皮子的人,尤其是在乡下。如果有,要么有病,要么从不干活。

总而言之就是脱离群众的人。

这可要不得啊。穿过来没多久的刘小麦同志,已经认识到了和群众打成一片的重要性。

可是干活真的好难啊!

而且这里吃没的吃,喝没的喝,家里还有个抠门又偏心的当家奶奶,刘小麦时刻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

她三叔刘三柱同志前几日往家递了话,准备携家带口回来了。

老刘家都在摩拳擦掌准备吸这房“城里人”的血。张秀红同志已经提前满大队卖惨了,力求道德绑架三房。

刘小麦觉得这大约是想得太美。如果真愿意给家人吸血,刘三柱同志也不至于结婚之后就没回来过。

找了找,好在竹篮子还在,里面的野菜也还在。刘小麦拾起来篮子,抱着长吁一口气。

河里的少年倏忽看过了,眼锋又冷又刺的,刘小麦甚至听见他嗤笑了一声。

刘小麦:“?”

她甚至怀疑自己幻听了。

一抬眼看过去,少年依然背对着她。一个黑黢黢的后脑勺,沾着湿气。但上面仿佛写了四个大字:瞧不起人。

刘小麦抿唇,决定不搭理他。

心平气和,心如止水。

这种人自有社会主义教他做人。

这不是刘小麦在用精神胜利法自我催眠,而是这家人已经遭到了社会主义的毒打。这少年是上一个大队长的小孙子,他爷爷倒了,他一个被当成地主家小少爷养大的孩子也不得不出来下水上山了。

瞧不起就瞧不起吧。

作为一个贫农,还没解决温饱问题,尊严问题就不值一提了。

虽然这是一个阶级地位颠倒的时代,但穿越还没多久的刘小麦还没深入体会到。

刘小麦回家的时候,老远就看见自家小弟刘小虎在门口的老桑葚树底下鬼鬼祟祟。

--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