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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妈妈怕他把同班同学都得罪光, 就教他:“有些话别人听了以后如果不高兴,就不用再说第二次了。”

林珩说:“哦。”

然后第二次果真不说,而是写在纸条上轻描淡写地递给对方看:“我这次考了102分。”

那2分是老师实在爱才额外给的附加分。

幼儿园学前班小学同学、正在炫耀自己拿了100分的陈越泽:“…………”

我恨!

天生互看不顺眼的两人就此结下不解之缘。

长大以后,林珩的性格也没得到改善。

他最喜欢的运动是跑步, 最擅长的运动是打直球。大脑永远屏蔽恋爱频道,如果哪天实在懒得说话或是没听见, 导致学校里哪个女生向他告白时没被当面拒绝, 对方回去后绝对可以兴奋到脑补一出《高冷校草爱上我》。

所以当某个平静的下午,大家一块打着打着游戏的, 他忽然一本正经地问:“怎样代表你喜欢上了一个人?”

——才会吓得对面舍友甲一个手滑直接自爆, 炸死另外两个懵逼队友后,更加懵逼的他便在语音发出几近疯狂的呐喊:“……大佬你说什么大佬??你要是被挟持了就眨眨左眼!!我给你打110好么!!”

林珩:“。”

算了,弱鸡舍友派不上用场。高冷大佬无视对方声嘶力竭的呐喊,果断退出吃鸡·一带三·战场,开始百度“喜欢一个人的表现是什么”“觉得对方买的零食都很好吃是喜欢她吗”“好吃的零食推荐”“国内外零食推荐清单”。

嗯,这时的他还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对方。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 她买的零食全都好吃。

比他以前尝过的都要好吃。

……

林珩并不觉得自己的性格有哪里古怪。相反, 他觉得大多数人的性格才很有问题。

他们大部分人, 不喜欢也要说喜欢, 不好看也要说好看;一边夸奖一边嫉妒, 一边互赞一边贬低,实在是很浪费时间。

就像当初跟陆深深第一次见面,就是因为他路过篮球场、听见有人跟他一样勇敢坦率地表现出自己对陈某人的不喜时,他头顶的雷达才一下被吸引过去。

那天正是晴日,他走到那里时说话的女生恰好回首。灼灼日光落在她眼中熠熠生辉,他莫名被烫得闪了下神,却不妨碍嘴像有自我意识般缓缓问:“你也讨厌陈越泽?巧了,你要不要认识一下我?”

对方:“……”

如果陆深深当时的眼神可以翻译成文字,那一定是:此人年纪轻轻便脑子有病,真是浪费了这副好皮囊(。

但林·永远不会看眼色·珩这个人,就算他看出来了也不会退缩。

人生难逢知己,陈越泽名声远扬,学校里不喜欢他的也有。但他们大多数都是因为“没你厉害所以讨厌你”“得不到你所以讨厌你”“喜欢的人讨厌你所以讨厌你”。而不像陆深深这样,没有别的理由,就是因为“看不惯你这个人所以讨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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