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半疑惑,“你不回去了?你不是这次活动的主办方之一吗,把他们扔下不好吧?”
时小之道,“没关系,我不能扔下的客人只有一个。”
陈半脸有点热,心说时小之现在太会讲甜言蜜语了,“……你就穿成这样去酒吧?”
“不好吗?你看挺喜欢我这身打扮的。”
“我哪有!”
“你刚刚眼睛都移不开了。”时小之微微踮脚,凑到她耳边说,“如果你喜欢,我以后每天都可以这样穿。”
陈半的耳垂是她的软肋,时小之温热的呼吸扑在上面,陈半的腰都酥了,腿都软了,急急忙忙把时小之推开,“麻烦你离我远点。”
刘玉走出来,刚好看到这一幕,简直要心肌梗塞,她追了时小之将近三年,连手都摸不到一下,陈半这样一个没有文化没有背景的小屁孩,居然还……还嫌弃!
刘玉心如死灰,转身又回去了。
时小之并不在意,只是笑着牵起陈半的手,“你要是不想去酒吧,我带你去我在B市的房子,那里有酒,也有不少像这样的裙子,我一件一件的试给你看好不好?”
有点心动是怎么回事!
这是美人计!
陈半打起精神,摇了摇头,“不用,我不是那种人。”
时小之鼓起嘴巴,那张很显稚嫩的圆眼流露出几分难过,“所以你还在生我气呀。”
陈半眼神有些飘忽不定,不敢直视时小之,“没,没有。”
“分明就是有。”时小之抓着她的手,一根一根抚摸过去,“如果你还怨我,尽管说,尽管……”
那三个字,是挨在陈半耳边,像一股温柔的轻烟。
“惩罚我。”
陈半当然还怨时小之的欺骗,这件事她可能至死都无法完全释怀,就像小时候做出什么令人尴尬的事,哪怕成年以后回想起来,也会不自觉的握紧拳头,再替自己尴尬一回。
陈半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同性恋,可时小之对她有着天然的吸引力,那是一种生理上不能抗拒的瘾。
她想起曾经有人问她,为什么要加入这个行列。
也许现在,她可以心安理得的给出答案。
因为时小之。
又或者说宋菱初。
宋菱初的故事,本质上就是时小之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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