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越抬眼,“所以你中间回来过,但却没来找我?”
陆嘉依低头默认,她那会儿灰头土脸,心思全在创业发财上,想日后金灿灿的出现,还有她答应过单芸华不打扰时越,她自己也没脸见,后来总算把自己镶成金身回国,却发现时越像人间蒸发,一点踪迹都寻不到。
“决定回国前,我开始四处打听你的消息,可没有同学知道你在哪里,在做什么工作,回国后我先去了上海,又去了北京,想着你可能去大城市深造,也怀疑你会去山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唯独没猜到你就在襄城,开了家娱乐公司。”陆嘉依说得有点口干,就停顿了会儿才继续:“我说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我千方百计接近你,不是因为钱。”
时越听得很认真,等到她发言时,依旧绕不开钱:“不为钱,却心甘情愿被包养。”
这五年来一百万这个数字深深烙印在时越的身上心里,如同噩梦般挥之不去,就像她虽然相信陆嘉依现在根本不缺钱,更不会企图从她身上捞到什么,可只要涉及到金钱交易,那种深入骨髓的惶恐和不安会不受控制往外钻,会迟疑会忍不住猜忌,她是爱人还是爱钱?她有没有其他目的?
当年那种无助彷徨不解和撕心裂肺这辈子体验一次就足够了。
吃一堑长一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时越对她疑心重,这都是自己活该,陆嘉依无从辩解,就事论事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没听说过吗?再说包养的事也是你心血来潮提起的。”
包养确实是自己为挖苦对方提出的,时越不否认,“我提你就答应?”
“对啊。”陆嘉依说得理所应当,“我不答应就没有接近你的机会,反正在你心里已经认为我是个贪图钱财的人,多点误会也算不了什么。”
时越问:“既然这样,那还解释什么公司的事情?反正在我心里,你已经是爱钱的人。”
“一码归一码,当时只想天天见到你,根本没想太多。”陆嘉依不紧不慢解释说:“但现在不一样,我想复合这跟L.N没关系跟钱也没关系,所以干嘛要顶着莫须有的罪名。”
时越没对陆嘉依这番解释表态,而是把合同推过去,“还签吗?”
陆嘉依看着合同封面上几个大字,嘴角高高扬起,“签,但不是现在,等我把L.N的事情处理干净就签。”
“多个人帮忙不是更好。”时越撇开眼,语气淡淡:“ST的法务部最近比较闲。”
时越愿意出面帮忙,陆嘉依比谁都高兴,可她不想时越因为自己卷进这些法律纠纷里面,时越是ST的创始人,她不仅仅代表自己,还有整个公司的形象,打官司的事情不到最后谁都不知道会不会有变故,另外陆嘉依存有私心,私心想要证明她对时越的感情纯粹干净。
陆嘉依执意不要她帮忙,时越也没强求,“需要帮忙的时候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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