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潮先是沉默了一下,他应该是没想到我会问这个问题。而我以为他像以前的我一样,心里住着什么不可能在一起的人,想起他可能那么喜欢过别人,心里便细碎地疼痛起来。
我悄然松开他的手,有些失落。他愣一下,忙又牵起我的手“是不是傻?”他停下脚步,摸了摸我的头,看着我无比认真“因为我在等一个配得上我的人,我不管她丑不丑,年纪是不是比我大,但是如果我是远离绵羊与鹿群的狮子或猎豹,那她一定要是匹孤独桀骜的狼,我不管什么立场好坏,但是我的女人,我喜欢她特别、高傲、不屈。”
“如果我有七分才华,他也得有七分。”我笑着看着他说出这话,江潮眼睛里是翻腾的星光。
其实这是朝歌,是那时候的我说过的话。
微博原文是:其实我不一定要那个人多好看,但他得是一头雄狮,我不管他长得丑不丑,老不老。但是如果我是匹野狼的话,他要是头狮子,如果我敢为了我的人生去拼命,去受苦受难的话,他也得敢。其实我不管好坏,只是站的立场不同,但是我的男人,必须杀伐果断,有野心、有能力,如果我有七分才华,他也得有七分。
这是我自己那时候的殷切希望,连我自己都忘了,可今夜却听到从江潮嘴里说出来。
“都是某个博主,我自从看了她的那段文字就着了魔似的,找女朋友总是诸多挑剔,一个能入眼的也没有,我甚至想,如果我一辈子找不到对象,我一定要找到那个什么朝歌,和她算账。”江潮看着我,目光特别温柔“不过我还是遇到你了,看到你第一眼便爱上了,没错,我说我爱上你了程舒。就像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一样。”
我整个人就像从一朵粉色又温软的云上飘下来那样,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
原来因为我,他一直没有找女朋友,然后在很多年的某一天,遇到了我,与我相知、相爱。这简直就像以前粗糙绘本里的希腊神话那样,迷人奇异。
“我是朝歌。”我看着江潮,眼眶里滚落簌簌热泪。“江潮,我是朝歌,我是那个害你好几年找不到女朋友,结果自己出现在你面前,跑来当你女朋友的人。”
我说了很多遍,江潮无法缓神般微张着嘴唇看着我。我拿出手机登录账号,然后翻出那条多年前微博来给他看。
然后江潮便安静凝望我,他轮廓好看的脸映着灯光,嘴角是掩不住的笑,我也凝望着他,然后他低头吻了我。
这是我们这辈子第一个吻,温暖如秋风。然后他抱着我,像要把我们变成一个人那样,牢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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