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回: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老师做成这样怎么教好学生?
有人说:不能因为是师生就没有权利产生爱情吧?
有人回:不违反道德倒是可以,问题是这分明就是“暗中交易”和“苟且之事”!
有人说:感情的事,谁也不能控制,只要相爱就值得尊重。
有人回:暗恋可以理解,暧昧可以接受,同居实在有点伤风化。如果这样的感情都值得尊重的话,那学校岂不是太可怕了?
有人说:无所谓,自己喜欢就行了!
有人回:师者,为人表也,传道授业解惑……学生和老师都能同居,学校的女生寝室为什么要男生止步,男女生寝室合并一下算了。
还有人说:有什么了不起,杨岚航要是愿意,我也跟他同居。
结果被骂得很惨。
这种事情被骂原本没什么,骂够了也就算了。就怕这种有人挺,有人骂,两方无所事事的学生们掐起来,你一句,我一句,一夜之间就上了bbs的头条,成了校园内最有争议的话题。
隔天,帖子全部被删除,不少ip被封。
马上就有人发了一条《自由与言论》的帖子。
这次讨论得更厉害。
甚至,有人连汪涛和郑明皓为凌凌大打出手的事情也翻出来。所以,很不幸,凌凌无耻的罪名上加了一个淫荡,很多女生言辞刻薄,说她赖着汪涛的同时,还引诱着郑明皓。
郑明皓的事情捅出来,凌凌才知道“郑明皓”三个字在学校多有影响力,骂她的话再也没有节制。
删帖子也没用,越删越引起公愤,封ip更没用,校园网里无数的ip都在刷留言,甚至不厌其烦地复制内容。
更让人震惊的是,郑明皓用网管的id实名现身,说了句:我爱白凌凌是我的事,我和汪涛断交也是我的事,跟白凌凌没有任何关系,跟其他人更没有关系!
后面为郑明皓鸣冤的帖子不停地刷屏,无数女生为他的痴情感叹!
……
凌凌坐在电脑前,麻木地刷着bbs上的留言,眼睛阵阵刺痛。
杨岚航回到家,看见她正在看bbs上的留言,抢过她的鼠标:“别看了,何苦折磨自己?”
“我在想,我该怎么回帖。”
“不要回,这件事我会处理好的。”他伸手想帮她关了电脑,手中的鼠标滑动一下,郑明皓的留言出现在屏幕上,他的手指一滞,不由得苦笑:“郑明皓真挺有魄力的,这个时候该保护你的人是我,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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