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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哼笑了声,“我爹怕是没想到,冥府居然养出来个九重天的走狗。”

我捏了捏指骨节,沉声道,“我不想跟你交手。看在我们多年交情的份上,别说你见过我。”

孟铜钱咬了咬嘴唇,支支吾吾欲言又止,片刻才道,“已经来不及了,我的身体里植入了GPS定位,稍微在哪里逗留得久一点立马就发送他们反馈了。现在应该――唔!啊!!!……”

我收回抬起的脚,赶不及回望远处飞得看不见的人点,牵起潇潇,快步往前赶,“潇潇,快,咱们走。”

潇潇迈着小步子,她如今还不会踮着脚御风而行,我一手拿书包,一手抱住她往家里奔。

现今之计,只好转移阵地,继续逃亡。

“妈妈,你真的认识那个叔叔吗?”

我不知道做何说法,只好教她,“以前的……坏朋友,”说着我补充道,“所以以后见到他,不要相信他说的话,赶紧跑,知道吗?”

潇潇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回到店里,顾不及跟猪肉店的朱富解释,我放下潇潇,去楼上提箱子,“快,拿上你的小被子和伞,咱们马上就走。”

门口的孟阿谀也察觉不对劲,娴熟地跑到门口的电线杆下头,刨出一根骨头叼在嘴里整装待发。

潇潇一面利落地卷起她的被子,一面问,“妈妈,我们又要搬家了吗?”

我心乱如麻,扣紧了箱子,一面心不在焉地胡乱点了点头。

“可是,我们不是五年搬一次吗,我们来金湾镇也才两年……”

我忽而就有点愧疚。

鬼怪是没有□□的,因而我如今是借用了旁人的身子。原主人因为通宵达旦打麻将,猝死了。

而潇潇因为只有一半的鬼怪血统,生来便有肉身。但神仙鬼怪寿命长,生长得自然就极慢,为了不让周遭的人看出异样,每隔五年,我便带着潇潇换一个地方。都说频繁的改换新环境不利于孩子的生长。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连大人都需要时间适应,更何况孩子。

我挤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怎么了,舍不得啦?你不是说你们班上有个同学老是笑话你吗,咱们换了地方他就笑话不到了。”

“我把他揍了一顿,他后面不敢了。”她嘟了嘟嘴,“可是,其他同学都对我很好啊,大甜甜总是带我玩跳格子,上次考试我忘了带橡皮擦,小强还把他的掰开借了我一半……”

我捏捏她的脸,替她把帽子戴正了,“你不是一直想去那个世界游乐园,咱们搬到那里去住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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