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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泉广场的午后热闹非凡。

难得的休息日,大家都乐意出来逛一逛。

此时阳光正好,不少行人都选择在广场上散散步吹吹风。带孩子出来玩耍的父母,约会的情侣,都会在这一处正好毗临繁华商业街的广场路过或停留。

有机灵的小贩在这里卖起玩具,或圈出一块场地租起溜冰鞋供人玩耍,不时有小孩子拽着气球笑哈哈的跑过,小短腿快得父母都追不上。

相对安静些的大喷泉旁边,林兰就在那里,此时正半蹲着将手里的火腿肠喂给刚好看见的流浪猫。

她束着低低的马尾,一身米白色的风衣让她看起来十分文静,此时俏脸上正带着笑意看着小猫大嚼着食物,不时将手里的肠段撕得更碎些投喂过去。

“兰兰!”

没过多久,一个青年从街旁挥着手向她小跑着走来,步履间有些慌急。

林兰听到这声熟悉的叫唤也没第一时间起身,而是慢条斯理地继续给猫喂东西,将手里最后一个鸡块撕碎扔给小猫,她这才一边用湿巾慢慢擦着指尖的油渍,一边缓缓起身转头看向已经走过来的青年,脸上似笑非笑。

“可以啊,绍修晔,主动约我过来,却让我傻站在这里等你一个多小时。”她挑着细眉,音调上扬,“你很行啊。”

“不不不,没有没有!”名叫绍修晔的青年急忙摇头,十分有求生欲,“出发时出了点小状况耽误了一下,公司那边有急事让我回去一趟,然后我处理完就赶紧过来了!之前也发短信跟你报备的,兰兰我是什么人你还不了解吗,我和你一起时从来没迟到过的!”

林兰没说话了,她只是上下打量着自己这个已经有一阵没正式见面的男朋友。绍修晔有一张称得上周正帅气的面孔,五官棱角分明,体型匀称高大,两年前他主动过来追求她时,林兰也是被不少女人羡慕过的。

半年前,他因为工作调动,从两人一起工作生活的城市搬离,去公司总部的所在城市上班工作,两人只好分开,现在已经异地恋半年了。

此时,眼前的男人一身做工精良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头发打理得一丝不敬的模样,在林兰的印象里却是有些生疏了。

“这,这是上班时穿的。”见她的视线不断巡梭,绍修晔又赶紧道,“之前公司突然有急事需要处理,兰兰我也是没办法,真不是故意穿成这样跟你见面的。”

“你慌什么?”林兰唇角一勾,“我刚想说你上班时的着装挺帅啊,一定有不少姑娘喜欢吧?”

绍修晔顿时尴尬一笑:“兰兰你说什么呢。”像是要迫切地转移话题,他上前一步拉住林兰的手就往前走,“走吧,等了这么久你肚子也饿了吧?我带你去老地方下馆子去。”

两人都是工薪阶层,就算恋爱约会也去不起什么高级餐厅,绍修晔说的老地方也只是一家经营不错的平价火锅店,人均消费不超过九十块那种。

以前林兰去那里总能吃得一脸满足,被他这么一牵就会乐巅巅跟着走,但现在,绍修晔刚抓住就被她一把甩开手。

“绍修晔,上个月你就在短信里跟我说过你升职加薪了。我们难得见一次面,每次还都是我主动来找你,你就打算一直请我吃这个?”

一听女友那说话的口气就知她气还没消,男人尴尬地收回虚抓的手:“兰兰你说得对,是不该去那里了。那,我请你吃西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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