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说小人杀人可有证据?”
薛桂明显不把苏瑶放在眼里,看向她的眼神带着轻蔑:“恕小人直言,大人办的冤假错案还少吗?小人今日怕是要成了刀下冤鬼了。”
苏瑶冷哼一声:“还不承认?三日前的夜晚,掌柜与李昌争执的时候你恰好在来福客栈投宿,看见李昌包袱中掉落的银子,你就起了歹心。第二日在李昌退房后你也跟着退房,尾随而去,行至途中,将人杀害盗走赃银,本官说的可对?”
立在一边的王安说道:“大人,草民可以作证,当时他就坐在堂中。”
薛桂依旧抵死不认,“这不过是大人的臆测,大人可有实据?还有掌柜的证词也不足为信,他现在是嫌犯,肯定是想摆脱罪名,将脏水泼到小人身上。”
“薛桂,本官问你,你平时是惯用左手还是右手?”
“回大人,当然是右手了。”薛桂眼神闪烁地回道。
“既然如此,本官就让你心服口服。”
苏瑶朝暗处递了个眼神,当下有一人举着棍棒大喝一声从公堂的梁柱后冲了出来。
“小子,受我一棒!”
面对突然袭击,薛桂大惊失色,慌忙抬手抵挡。
而那木棍却没打落在身上,而是在即将落下时突然偏向一边,反应过来的薛桂冷汗直流。
“各位百姓都知道,人在情急之下,会发出本能,惯用右手的人在这种时候都会先抬起右手来抵挡攻击。”
说到这,苏瑶看着围观百姓认同的表情,话语一转:“薛桂,你方才不是说自己惯用右手吗?怎么在危急时刻确实用左手抵挡?”
“这…我…”
苏瑶冷哼一声,吩咐道:“将尸体抬上来。”
两名衙役用担架将盖着白布的尸体抬上来,已经过了四日,透过露在外面的手背可以发现尸体已经泛起黑色的尸斑。
“各位请看,这是从死者身上发现的那把匕首。相信那天围观验尸的乡亲应该认得这把匕首。”
苏瑶说着拿起薛桂的左手放了上去。
“各位请看,薛桂的手掌与这匕首上的血手印完全吻合。”说完将他的手给扔了回去。
“来人,将赃物拿上来。”
丁元捧着一个包袱送到跟前,薛桂在看到那包袱时瞳孔微缩,苏瑶瞥了他一眼伸手将包袱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血衣。
“这是在薛桂的住所搜出来的赃物,可以看到这件外衫的上半部分已经被鲜血浸染。一般凶手若是惯用右手的人,他会只刺向受害者左边胸膛,而自己的衣物上也只会在右半部分有大量血迹,不会分布的如此均匀。而这件外衫上残留的血迹正好跟死者身上的伤口所对应。”
“还有这些银子也是从薛桂的住所搜出来的。”
“薛桂,你还有何话说?”
薛桂看这罪名抵不过去了,瘫坐在地上招认了:“没错,是小人将人杀死,将尸体扔在了路边的草丛里。”
听到他承认了杀人的罪行,苏瑶重新回到堂上坐好:“你二人清早退房是往汝阳县城而来,尸体又如何出现在通往山上的小路旁?如此相反的方向,是不是你将人杀死后移尸荒野?说!”
“事到如今,小人说与不说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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