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摸不到也不要紧。
至少他想知道他是否平安。
同一时刻,1982年的金城,某别墅地下室内。
殷嘉茗正在换衣服。
这是他自躲进这间密室以后,第一次精心打扮。
殷嘉茗换上熨烫得笔挺的新衬衣,系上宝蓝色的领带,然后套上手工订制的高级黑西装,再穿上意大利某著名品牌黑皮鞋。
当他还是瑞宝酒店的总经理时,他经常西装革履,穿得人模狗样出现在各种珠光宝气、灯火酒绿的场合,已经早习惯了这么一身打扮。
不过才过了一个月而已,却连戴袖扣的动作都有些生疏了。
只是,虽然他还是个逃犯,今天却不得不把自己收拾得郑重其事。
因为他要去参加阿虎的丧礼。
原本因为不想殷嘉茗涉险,乐乐是打算瞒住殷嘉茗,不告诉他阿虎今天下葬的。
但赵翠花却觉得,以茗哥的性情,没能帮阿虎做些什么,已经够令他心怀愧疚的了,若是连这最后一面也不能送一送自家兄弟,他怕是会后悔一辈子。
而赵翠花站在阿虎的角度去想,也觉得那傻小子一定很希望自己最崇拜、最尊敬和最佩服的茗哥能送他最后一程——哪怕只是躲在暗处,远远看上一眼也好。
显然赵翠花猜中了殷嘉茗的心思。
今天,殷嘉茗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去阿虎的丧礼现场。
不仅要去,他还要以最肃穆、最郑重的样子,好好送走他的兄弟。
地下室没有镜子,殷嘉茗换好西装,对着洗脸盆里的倒影仔细地刮了胡子,又开始梳头。
一个多月没去理发,他的头发已经长长了不少,刘海耷拉过眉毛,稍微抹了点发蜡,向两边梳开,依然俊美如昔,还多了几分浪子不羁的气质。
从头到脚打理好仪容之后,殷嘉茗想了想,又返回到书桌前,拉开抽屉,从深处取出了一只手表。
这是Banbery的Ref.3448,百达翡丽的第一款,同时也是全世界第一款量产的自动万年历腕表,非常稀罕、非常名贵,足以传世的那种。
这只表,是他用自己这些年辛苦攒下的工资买给自己的宝贝。
也是他从一个贫民窟里偷煤渣子过冬的小混混变成一个体面人的证据。
就连那天晚上半夜匆忙跑路,殷少爷也没忘了将这只表从床头柜里拿出来,揣在身上一起带走。
殷嘉茗低头看着手上的这只手表。
纯白的表面,亮金的镶框和指针,即便在昏暗的地下室里依然熠熠生辉。
他一直戴得很爱惜,所以表盘上连一点剐蹭都没有,除了黑色皮带上有扣过的压迹之外,简直就跟全新的一样。
殷嘉茗心头微微一动。
他将表凑近耳边,能听到机芯运转时发出的,清脆、规律且动听的哒哒声。
一秒一响,与心率齐平。
殷嘉茗改变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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