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秀美的热带风光,环绕四周的七彩海水,而被称为“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海滩上男女众多,各自惬意。
一名风华绝代的男子戴着墨镜,傭懒地躺在沙滩上晒着日光浴,他身上只穿了一件沙滩裤 ,上半身裸着,小麦色肌肤光滑细腻,肌肉线条流畅性感,极具美感。
无论他身处何处,总是光芒四射,引人注目,美好的东西都具有魔力,人也一样,陆臻就 拥有这种魔力,总能随时随地把人们的视线转移到自己身上。
对于他这个优点,陆臻本人是极其骄傲的,但是诺兰有些时候并不是那么乐意陆臻被除了 他以外那么多人观赏。
他仿佛是上帝悉心爱护的一件艺术品,珍藏的年代越久,它的魅力越浓郁。
陆臻就像酒一样,越久远,越甘醇芳香。
陆臻像酒,也可以像花,同样馥郁芬芳。
而诺兰,则像兰花一样,淡淡幽兰,淡淡清香。
或许,用花来形容诺兰不太合适,但他身上的恬淡却是愈来愈显著。
两个人相濡以沬这么多年,在某些特定的氛围下依旧像干柴遇见烈火,恨不得将对方烧成 灰烬,最终揣进兜里,只有自己能够看到。
诺兰有时就产生这样的心思,陆臻太耀眼,他不喜欢别人看他时过于迷恋的眼光,就如此
刻。
一位身材高挑火爆的女人靠近正在闭目养神的陆臻,她毫不客气地坐到陆臻身边,目光不 加掩饰地紧盯陆臻的身体,扫视一遍之后,视线停留在陆臻遍布吻痕的胸膛上,她用手轻抚上 去,触感十分细滑,比她想象中的要好很多倍。
美女勾起唇角,眨了眨饱含深情的眼睛,略微羞涩地问:“帅哥,不介意陪我吃午餐吧? 我请客哦。”
陆臻在有人靠近时就提高了警惕,只是这里都是来放松的人群,没必要搞得那么草木皆兵 ,多是来搭讪的男人或女人,果不其然,来了一个大美人。
陆臻睁开眼睛坐起来,摘下墨镜,动作优雅而帅气。美女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对于这么明 显的邀请,陆臻不可能不知道深层的含义,吃饭是假,行鱼水之欢才是真。
若是放在二十年前,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就跟着美女走了,白白送上门的美色他自然不会浪 费,可时至今日,能让他感兴趣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诺兰。
其他的人,怕是永远都没有这机会了。
陆臻的视线余光看到同样身穿沙滩裤的诺兰从远处走来,他也戴着墨镜,气场十足,魅力 不言而喻。
陆臻笑得蛊惑人心,用下巴指向诺兰的方向,不答反问,“你看他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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