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点的时候他准时下班,和一起工作的同事以及保洁大妈和门卫大爷小声告别以后,顾非声自己开车回家了。
他家住的比较远,和上班的地方隔了一个区。车越开周围越安静,这不是因为住在荒郊野岭,而是因为他住的地方是富人区。蓝色的宝马X5说贵不贵,不是很张扬地开进了一栋别墅里,按了一下遥控,大门和车库便一齐自动开门。
他家宽大而孤独,只有他一个人在住。
顾非声不喜欢太过安静的环境,于是把电视打开调到音乐节目,听着艺术家悠扬地弹着钢琴家合奏,把包和脱下的外套一起放在沙发上,并把袖子挽起来,边走边摘下厨房门后的半身格纹围裙。
他在水槽边上仔仔细细地洗了三遍手,擦干以后拉开了双开门大冰箱。
顾非声脸上映着冰箱灯冷白色的光,这让他那张俊美脸落上一些冰凉,脸色皎洁到苍白,宛若一只贪婪的吸血鬼。他往堆满各色新鲜食材的冰箱前驻足站了好一会儿,叹息般自言自语道:“那么今晚,来吃些什么好呢?”
犹豫过后,他挑选了一块……羊排。
从昨晚开始,顾非声就用薄荷、迷迭香、欧芹、黑胡椒、蜂蜜、意大利香醋进行了腌制。如今24小时过去,上好的羊肩肉被腌得没有一点膻味,光是拿出来都能闻到肉上酱料的清香。
他闻了一下,满意一笑。果然,别管是什么动物的肉,在密度高一点的液体里时间浸泡长一点,细胞壁都能完美地被透入汁液。
用一丁点橄榄油在煎锅里滑过,油热以后将肉排小心放进去,动物的油脂立刻在油煎火烤之中开始滋滋作响。可爱的小羊身上脂肪总是要多一些,这样小火慢煎才能逼出香味,等到两面都变色,撒上胡椒粉,用一小块黄油进行增香。
最后拧开一瓶白葡萄酒撒些许进去,旺盛火苗腾得一下窜得老高,将那块红肉烧得萎缩起来,顾非声轻笑一声似乎觉得这画面有趣极了。
羊排出锅以后被摆在一个漂亮的瓷盘里,顾非声用剩下的薄荷酱做了一个欧式摆盘,并摆上迷迭香的叶子。
顾非声挑选了一瓶葡萄酒。酒名为天堂之路,来自澳洲一个很小众的酒庄。这个酒带着被阳光浸透过的青草和果香,入口香纯而不刺激。顾非声很喜欢它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太醇了,太干净了。如同最原处的果汁,如同刚从人颈动脉里流出的鲜红血浆。
顾非声品着酒,忽然想起今天要请他吃饭的那个年轻男人,脑子里对那张俊美好看的脸难以忘怀。他一口一口喝着,眼神逐渐有些迷离变换。胃里饥渴的感觉也逐渐加重,像是有个声音在脑海里想起,逼着他立刻要将那个男人吞吃入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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