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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县衙,已临近昏晓,老钱和三柳还在大堂东侧最小的衙皂房中忙着。一个验尸,一个记录。

丁牧野道:“老钱,复检结果如何?”

“方才已用酒醋细细泼了。尸首后脑有一处钝击伤,额际、手指有轻微擦伤。口鼻有血沫,肚腹微胀,全身并无其他伤痕。乃是钝击后被推入井中溺亡。”

“后脑伤口并非致命痕?”卫常恩问道。

老钱点头:“确实。此处伤口并非致命。”

他说着就又将尸体的头歪至一边,拨开头发,指着那处伤口道:“关于行凶器杖倒是有一点线索。伤口有朱砂和桐油的痕迹。”

“朱砂……桐油……凶器上有红漆?”丁牧野问道。

老钱点头:“伤口受力较匀,刀斧背及棍棒皆有可能。但斧背等物并未听说有画红漆的做法,可见便如初检那般,行凶器杖为棍棒的可能性极大。”

丁牧野拧眉,盯着尸体好一会才转身同三柳道:“保明具申吧。将验尸公文再同老钱核复下,提点刑狱司的那份先送过去。苦主家属那份,待案件完结再给。”

三柳应了声。

卫常恩一直看着老钱身旁那方几上搁着的道袍、桃木剑等物什。心里想着,若是她偷偷上去碰触一下,说不准便能获取些凶手的线索。可那长命锁带来的恐惧还如影随形,心中不免起了几分胆怯。

转头见丁牧野正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她便先按下了这个念头。心虚地想着,等案件步入死胡同查不下去了,她再试试罢。

正要走,就见丁牧野凑近三柳,低声叮嘱他:“一会叫老钱洗手洗干净些……”

“大人。我听见了。”老钱在后头吹着胡子。

丁牧野闻言优雅地转身,噙着一抹假笑,慢吞吞走到了衙皂房门口。一出门口,就火烧屁|股似的走了。

翌日清早,卫常恩正同榆荷在清点府衙前院倒座房内的一些物什。三柳来找她,说是有了新线索。

卫常恩便净了手,同三柳一道往大堂行去。

堂下跪着一人,一身儒雅的书生打扮,脸上涂着白白的铅粉,像是个戏子。大堂门口也立着好些人,除了海青班的,还有好些附近的百姓,听说新来的知县大人要审案了,便都来瞧瞧。

见卫常恩站到了自己身旁。丁牧野摆正了脸色,对着堂下问道:“堂下何人?报上名来。”

“草民……草民是海青班的,叫……叫方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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