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看的李旭有些吃味,故意说话吸引小家伙的注意力,“我刚刚做了草莓蛋糕放在冰箱里……”
“哪里?”这招果然十分好用,小家伙自从尝过一次甜点的味道就再也忘不掉了,只是碍于是甜食不能多吃,要控制着吃。越是吃不到,小家伙就越发心心念念了。
看小家伙的注意力再次回到了自己的身上,李旭有些幼稚的抛了个眼神给林斯年。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回事,自从第一次见到小家伙心里就喜欢,只是那个时候碍于冯悦怡还在,他不好表现出来以防冯悦怡狮子大开口。
等到林斯年开口求他帮忙,他原本想着只是每天顺带给小家伙做一顿饭而已,也没什么。反正就算不给小家伙做饭他每天也最少要往林斯年这里跑一趟。
结果没想到这一来就不想走了,他感觉自己在林斯年这里呆的是哪哪都舒服,舒服到根本就不想离开。
所以林斯年是请神容易送神难,时至今日李旭已经在林斯年这里赖了有五六天了,就住在客房里,根本就没有走的意思。
小家伙在美滋滋的吃着草莓蛋糕,清甜的草莓还有香甜的奶油一起在嘴里融化。太喜欢李叔叔了,李叔叔怎么这么厉害。以后一定要让李叔叔也教腓腓。
“爸爸吃。”腓腓把一块插起的蛋糕颤巍巍的送到林斯年的嘴边,很大的一块,最上层是一小块草莓,草莓下面是奶油和蛋糕胚,一看就是小家伙用心分出来的。
林斯年一愣,看着还在举着小胳膊的腓腓,赶紧张嘴接住了这来自小朋友的赠送。
一般像腓腓这个年纪的小家伙都护食,更别提这还是他最喜欢吃的东西。林斯年是真没想到小家伙能分出这么一大块给自己。
直到最后这口蛋糕咽下去的时候,林斯年的嘴角还带着笑意。
他之前跟林景历说错了,自从十五岁之后,他好像再次尝到了那种嘴里像是含着糖块,一路甜到了心里的甜意。
当爹真开心,早知道我应该在小家伙一生下来就抱回来自己养的。
至于旁边同样得到了一块蛋糕的李旭直接就被林斯年给无视了,来者是客,小家伙这是帮他照顾客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
李旭:住你的家,玩你的娃,还和你争宠。
林斯年:默默拿出扫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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