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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我选择了一条紫色的吊带长裙,高开叉,缀满了珍珠和小片的花朵。那艳丽的色彩和繁复的花样几乎有点将我埋没于其中了。其实我这样清汤寡水的长相,实在不适合这样的裙子,但是不知为何,试衣服的时候我脑海里突然晃过曲明月在学校主持晚会时穿的那条紫色的裙子,心里便莫名打定了主义要穿这条。

陈康见我穿着这个裙子走出来,轻轻拍了拍手掌,“真好看,仙女下凡不过如此。”

我羞赧地笑了。

“只是还缺一样。”他递给我一个小盒子。我打开来看,是一管小羊皮的口红,我急忙把它搽在嘴唇上。说来也奇怪,就像是魔法一般,那鲜红欲滴的颜色让我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那艳丽的色彩镶嵌在我白皙的脸上,突兀又和谐,平添了一份不属于我的风情。

“这样才适合。”陈康站在我的身后低声道。他或许贴得过分近了些,我能感受到他的气息热热地拂在耳畔,让我整个人都有些发软。

可是这样的贴近只有一瞬间,随后他便退后一步,递给我一个镶满了水晶的手包:“唇膏你收好,我们去买鞋。”

像是灰姑娘一样,我穿着Jimmy Choo的水晶鞋,一身华服,连头发也被烫卷,做成了高耸的发髻。镜子里的人,是我,又不是我,或者说,是进化后的我,光彩夺目,我不自觉地站直了身子,感觉自己像一个睥睨天下的皇后。

陈康看向我的眼神明显变得欣赏了起来,我走上前挽着他的手臂,真正是一个富太太的做派。

酒会的地点是胡同里的大四合院,外墙用一个巨大的玻璃罩子将它罩了起来,仿佛与世隔绝般。与陈康交谈的人大多是男性,四五十岁的样子,都很威严,显然来头不小。

我独自在桌边吃东西,同时也不忘趁着没人注意自拍几张,自然,我是用手包挡着的,毕竟叫人看到我用着如此寒酸的手机,就跟开屏的孔雀转过身去露出尻部来一般是掉价的事。

我真的该换一个手机了……想想也已经攒了不少钱了。

“你是跟陈康一起来的?”一个高挑的女性走向我,她长得不算好看,但是身上有一种慑人的气势。

“你好。”我尴尬地收起手机,但愿自己动作比较小没让她看到,“是陈先生叫我来的。”

她打量着我,好半天,似乎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冷笑道:“你是不错了,不过,比上次那个,差太多了。”

我皱眉:“什么意思?”

“上次他带来的那个姑娘,叫什么来着,曲明月吧,那真是绝色了,要不是有她珠玉在前,你恐怕也还能看得过去。”

我的脑子嗡一下炸了,陈康他也带曲明月来过么?

“她比你强,不会只在这吃吃喝喝,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场子,但她比陈康还长袖善舞,一看就是个有手腕的姑娘。也罢了,你别对我这么大敌意,我只想和你说,你一看就不是那种聪明女孩,过了今天,你就赶紧走吧,别再在陈康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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