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哆哆嗦嗦,眼光直往宋广闻身上瞟。
“你不要害怕宋二爷,只管说就是了。”
枪手正要磨蹭着开口时,一声巨响骤起。
轰!
那犯人的天灵盖被火|药整个掀掉,血肉合着白花花的脑浆子喷了一地。活生生的命与蓬勃的脉动像撒了气的皮球,眨眼的功夫就瘪了下去。
“啊!”丁绍芸脚边溅了一滩乌嘟嘟的血,撕心裂肺尖叫起来。
宋广闻收了还在冒烟的手|枪,面无表情的颔首,示意下人把没了半边脑袋的死人拖下去。
绵延的血迹留在了堂中青石上,蜿蜒渗进地砖的缝隙里,成了一道道血淋淋的沟壑。
“你杀人了。”丁绍芸浑身瘫软,跌坐在椅子上。
她已经全然不记得刚刚要问些什么,只能喃喃复述道,“你杀人了。”
宋广闻淡声说: “心甘情愿当人家的狗,迟早有替主子尽忠的一天。收昧良心的钱,早死早超生。”
女人半点没有要接话的意思。
看见死人是一回事,眼见着杀人又是另外一回事。
恐惧过于沉重,以至于宋广闻再开口时,话音都听起来飘飘忽忽,当不得真。
“你也别疑心了,枪手说的都是实话。他口里的赵大人,是赵青函的爹。赵青函也许爱你,但他家里人想你死。世道乱,流弹打中一个买办的女儿,估摸也赖不到赵老爷子身上。你若是死了,赵青函最多哭两天,就把你抛在脑后,总不至于殉情去——”
“你说死的那奴才是狗。”丁绍芸突然从混沌中抬头,怔怔的打断了男人的演说,“那我是什么?”
宋二爷正絮絮讲道理,原以为女人会顺着自己的话想下去,一时被这没头没脑的问题考住了。
他望向丁绍芸,眼神里难得流露出迟疑。
“我话都没问完,就眼睁睁看你杀死他,岂不是连狗都不如?”丁绍芸的声音有些怆然。
“我不动手,他也活不到明日,赵老爷子岂是好相于的。”宋广闻顿了顿,方才道,“那犯人要枪击你,我替你报仇,还不好么?”
“好极了。”丁绍芸轻声道。
她的眼光虚虚实实,在满是血迹的砖石上游荡。
犯人烂得稀碎的眼珠子好像还在地上咕噜噜的滚,死不瞑目的瞪向她。
诚然这人该死——他杀了孟二小姐。但丁绍芸却莫名兔死狐悲起来。
“你的下场和我一样。”那烂掉的半张人脸似乎活了过来,满是嘲讽, “我死了,解脱了。你呢?”
是啊,她呢?
她不过是和高公子喝醉了酒,偏在迷迷糊糊的时候,叫宋二爷占去便宜。清白的大姑娘失了身,咬牙认了也就算了,惹不起还躲不起么。偏偏两年之后,这人还纠缠不休。
--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