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页(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方惟看着绍普,她真想为他解答,然而她知道她回答不了。最后她说:“爱一个人,是在雾中散步,越走越远,辨不清方向,走到尽头,那人正好在等你。”

第 43 章

礼拜六的晚上,方惟抽出空来去了一趟延声的书店。

六月里,天气渐渐热起来,店堂里开着前后门,有穿堂风过,方惟弯着腰在后堂门口的小炉子上煮酸梅汤,延声端着一盘洗净的甘草过来递给她,她看着锅里咕噜咕噜的沸水,一点点拨下去。

他站在旁边,也看看锅里,叮嘱她:“乌梅不能多放,煮久了太酸,伤肠胃。”

方惟点点头,答应着说:“好,知道了。”

他知道她夏天最招蚊子,所以在店堂几个角落里分别点了盘香,廊柱旁边都种了艾草,他看着她被热气蒸腾的有些泛红的脸,打开折扇替她扇着风,同时说:“小火煮着吧,别看了,跟我前面去喝茶。”

“好。”她听话的点头,把盖子略露个缝儿,起身跟着他前面去了。

佟诚毅把找她的电话打到利德书店来,但等他来接她时,又已经很晚了。他下车来站在店门口,方惟出来时问他:“我做了酸梅汤,你要不要喝,已经凉了,非常好喝。”

他看了看方惟身后送她出来的延声,露出一点笑容,婉拒说:“不用了,晚上喝了一点酒,有些头痛。”

方惟知道他一向不爱甜食,所以笑笑没再说什么。他伸手揽着她肩头陪她上车,她没看到,他和延声飞快的对视了一眼。

他们车子徐徐开出去,方惟有点热,就靠到窗口去吹一吹风,佟诚毅也跟着挪过来,她回头过来轻轻推他说:“好热。”

“既然怕热,还穿这么多?”他扯了扯她旗袍袖子。

这时候沪上的穿衣风格很开明,小姐们都穿起低领无袖的短旗袍,露出浑圆的白玉手臂,是既香艳又含蓄的风景。偏偏方惟是从没这样穿过的,譬如今天天气闷热,她至多穿件轻薄的软纱旗袍,袖子也有七八分长,显得特别保守。

佟诚毅忽然将信将疑的看着她,问:“让我看一看,是不是手臂上留了疤,所以不能露出来!”说着伸手上去卷她袖口。

方惟一边含笑躲着,一边推他:“你才留了疤呢,我没有的。我是特别容易被蚊虫咬,所以不敢穿短的。”

她躲不过他,被他拽着手臂,一一看了个遍,方惟其实性子里自有一股洒脱在,同他伯父一样,有股文人的武将之风,是能把酒祝东风的从容气魄。

她索性伸出手臂给他看,说:“看吧,没有吧。”说着还把袖口再向上挽一挽,一边又认真道:“我手臂上是没有的,肩头倒有一个,是小时候母亲用烟杆子……”她想说小时候被嫡母用烟杆子打在肩头上,没有烧尽的烟灰在肩头上烫了指面大的一个疤,却被他端然笑着的目光打断。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