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子——如今是叶长安了,应道:“小人遵命。”
“我家中有五子一女,你替我好生照顾他们。”
“是。”
“去吧。”
叶长安又磕了个头,这才站起身来,弓着腰倒退三步,转身走了。
一出门,他就抑制不住满心欢喜,挨家挨户地向大家报告这个好消息,炫耀他如今有了姓名,是跟着大义寨的大恩人叶兰舟姓的。
大家伙儿都很为他开心,纷纷向他道贺,只有胡子,听说叶兰舟收下秃子,他眸子一眯,眼珠子一转,胸腔里咕嘟咕嘟地冒酸水。
在北境放牧,虽说衣食不缺,比起在大义寨时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日子,要好得太多,可北境苦寒,一年中有半年都是严冬,哪里比得上京城?
东黎最为富庶,京城繁华绮丽,那可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哎!
而且跟在瑞懿夫人身边做事,那意味着什么?
飞黄腾达,光宗耀祖,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啊!
“叶长安,好名字,真是好名字,兄弟,恭喜你啊!”
胡子敷衍地应付着,心里却在盘算,秃子能得到叶兰舟的青睐,一定是因为之前的交情。
说起来,他和秃子一样,都是在丰城跟叶兰舟共患难过的,他俩跟叶兰舟相处的时间最长,交情最深。
没道理叶兰舟收下秃子,却不收他,只要他开口,叶兰舟一定会给他这个面子。
叶长安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中,没在意胡子的心不在焉,他拍拍胡子的肩膀,又跑去下一家得瑟。
胡子脑筋一转,脚步一调,当即朝顾平生家走去。
第537章 你要赶我走?
牧场没有客房,顾平生带着两房妾室去别人家凑合两天,把屋子腾出来给叶兰舟暂住。
胡子走到门外,整理了下毡帽、皮袄,挺直脊背,敲了敲门。
“胡子求见夫人。”
叶兰舟正打算进空间休息,听见胡子求见,便开了门。
“这么晚了,有事吗?”
胡子也是山贼出身,一向不讲究委婉迂回,开门见山地道:“我也想跟夫人去京城,请夫人收下我。”
叶兰舟挑了挑眉,顿时明白了。
这小子是眼热叶长安能跟着她去京城,所以也想着去。
--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