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2 / 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锅内完全被汤汁浸泡的粉条晶莹剔透,一看就很好吃!

盛出来时吴树果忍不住了,直接上手拿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烫的直呼气也不忘记咀嚼,“呼~好吃!”

林树苗一看也忍不住了,学着姐姐拿了一块放进嘴里,烫的他赶紧用手在嘴边扇风,试图降温。

等饭菜上桌后,一声开饭后,姐弟瞬间打起精神,直接上来一人夹了一口吸满整锅精华的粉条,就着米饭简直香死了。

“这么炖粉条比肉的香!”

吴树果沉浸在美食中,姐弟俩人你一筷子我一口,努力干饭全都闷不吭声不讲话,要不然会影响干饭的速度。

可惜林树苗人小胃口小,没吃多少就饱了,吴树果窃笑不已:“既然你吃饱了,那姐姐就不客气了。”

吴树果先就着粉条跟吸满肉味鲜香的干蘑菇干了三碗饭,之后看盆里还剩一半鸡肉,没好意思都吃了,便挑出来一些给崽留着,买回肉不容易,都进她肚子怪不好意思的。

这要是搁上辈子,想从她嘴里夺食,那简直是天方夜谭,吴树果都觉得自己是真变善良了。

吴树果直接把电饭锅里剩下的大半盆米饭倒入汤汁里,虽然汤有点不够,但足够米饭沾上肉汤味了。吃完用最后的鸡汤泡的一大盆米饭,在弟弟羡慕的眼神中,吴树果拍了拍肚子,一脸满足。

等吴树果吃完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时,一旁的林树苗熟练的开始收拾碗筷,可见不是第一次做了。

这也是父母去世后吴树果教出来的,男子汉就要多做家务,听姐姐的话,为以后自力更生做准备,不能依靠任何人。

蛮族的崽大多数都是散养的,她觉得这回自己已经养的够精细了。

傍晚姐弟二人的娱乐活动就是看电视,林叔跟老妈留下的电视早在一年前就坏了,这是吴树果去镇上的废品收购站花30块钱淘回来的。

能看不说,还十分清晰,流量太贵,一起看电视也成了姐弟俩为数不多的娱乐。

村里不少人都知道果果要去城里上学的事,大部分人都替他们开心,当然总少不了有人酸。

“俩孤儿还要去城里念书,真是不自量力。”孙兰芳一脸不屑,觉得他们去了也待不了几天就得跑回来,城里那开销是一般人负担得起的吗?

旁边的人翻了个白眼,“我看有人是酸的不行,嫉妒人家丫头考上了,你家小子没去上吧?”

周围人心照不宣,孙兰芳家孩子还是在镇里上学的那,考的都没果果好,孙兰芳当然气不过。

也确实如此,孙兰芳非常妒忌,自家那蠢小子给他花钱买了多少参考书跟习题,结果还是不开窍。

--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