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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珞宁忍不住跟着笑了出声。但紧接着,心口漫起一层浅浅的涩意,视线不自觉落在他身上发了呆。

是啊,谁也想不到。

连她也想不到,那感觉就像是自由翱翔的雄鹰,从某一天突然被关在笼子里,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

高中的时候她就听人讲,这个男人和一群朋友组过乐队,却因为学校觉得不务正业,被迫解散。后来去大学倒是好好玩过一阵,又在大四的时候幡然醒悟,埋头苦学半年,考上了研究生。

她遇见他的时候正是研二。

他跳过级,比她高五届。

曾经有一次,她的确看见他在外滩的咖啡厅唱歌。

到现在她也记得,是Eason的《好久不见》,他用钢琴自弹的伴奏。

那时她脑子里晃过一个词——惊才绝艳。

“选好了吗?”

徐珊妮的声音将她飘远的思绪拉回来,连忙点了点手里的藏青色旗袍:“就这个吧。”

“好。”徐珊妮帮她取出来。

方珞宁换好后,徐珊妮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说:“这颜色这么深,你穿着居然一点都不显老,不过我觉得搭个小外套会更好看。”

说着,帮她挑了一件毛茸茸的白色披肩,还有一套珍珠首饰,叫化妆师进来化妆。

化妆师直夸方珞宁长得漂亮,皮肤底子又好,连化妆都比平常人省事,都不需要为了配合镜头,把五官凸显得那么深邃。她淡颜就很美,和旗袍的气质很搭。

“小姐姐,你是搞艺术的吧?”化妆师忍不住问。

“啊?”方珞宁愣了愣,忙摇头,“我不是。”

“我看你这个气质,还以为是艺术家呢。”化妆师笑着说,“如果不是太可惜了哦。”

方珞宁仿佛被戳中心口,眼眸颤了颤,轻轻地攥紧手指。

化完妆出去的时候,时间已晚。霞光落在院子里,把地上的青石板都映照成红色。

男人站在长满青苔的水缸旁边,目光微怔地望着她。

女孩白皙的皮肤被夕阳照成暖色,是连身上的冷调旗袍都掩盖不住的温暖。身段玲珑窈窕,每一寸都被勾勒得刚好完美。

他突然有点不想,把这样的她展现在别人面前了。

“澜少,看呆了?”徐珊妮忍不住调侃道,“以后你有的是时间看,别耽误我们工作啊。”

男人敛了目光,轻轻扯唇:“就你有嘴。”

徐珊妮把方珞宁带到书房,那里已经摆好了直播设备,让她坐到书桌前调整镜头。

书桌是不折不扣的老式书桌,木头腿都有些腐了,似乎特别加固过。桌上那套笔架和砚台,拒她粗略判断应该是明清时的东西,不算华丽名贵,但很有历史感。

毛笔是上好的羊毫,饱满圆润,收尖完美。

工作人员调好镜头和灯光后,让她稍事休息几分钟,就准备开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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