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侍卫自然又揽下了陪她跑腿的事,“你今日起得挺早啊!”
安墨点头,“今日有事要办,当然要早起。”两人这话说得,好像睡到巳时是很早的样子。“你等我多久了?”
林侍卫:“没等多久,刚刚停好马车你就出来了。”
安墨心里松了口气,她搭着林侍卫的手爬上马车,下一刻却是一愣,林侍卫的手好凉啊,像是在室外呆了很久的样子。
见安墨怔愣,林侍卫问:“怎么了?”
安墨摇头,心里觉得奇怪,林侍卫既然等了很久,为什么不说呢?难道他喜欢用双手感受寒风?
安墨脑洞大开,但很快就把这事儿抛到一边去了,这是第三次签契约了,外边的人对她写的书毁誉参半,但更多的人是批评她写得垃圾不合逻辑,说什么女主带球跑不可能,说王府守卫森严不可能让女主随意进出。每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安墨都十分无语,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连女主体质特殊只有她能怀上男主孩子这种不合逻辑的事情都能接受,却不能接受女主带球跑呢?
不过安墨听过就算,也不是很在意,反正买书的人是金主,金主说了算嘛,而且她写这本书原本就是奔着狗血去的,当然是争论越大越好,更有利于这本书传播出去,赚来的钱她可以请说书先生到各个茶馆说书,说书先生赚的钱又可以继续请下一个说书先生,相信不久之后就能传播到京城以外的地方了。
不过令安墨有些郁闷的是,大多数百姓只对书中的狗血桥段感兴趣,他们并不怎么在意女主今天又使用了什么科学手段躲避天灾。
任重而道远啊!
安墨心中这样感叹。
她很快签完了契约,高高兴兴走出书局时,还想要去坊市逛一逛,以往林侍卫都会和她一起的。但是这一次,林侍卫却告诉她,“我先回去了,以后就不陪你来了,你也该请夫人给你派个专门的侍卫。”
安墨一愣,“你……不给家里人买东西了吗?”以往每次,林侍卫都会说他也要给家人买东西,然后和她逛好半天。
闻言,林侍卫似乎有些局促,他摇摇头,“快要过年了,母亲说要给我议亲了,我……还有几日,那位小姐就要与我相看了。”
安墨呆了呆,街市上繁荣的吆喝叫卖声一瞬间远去了。
好半晌,她才眨眨眼,笑道:“那可恭喜你了!等你成婚那日,可一定要请我吃喜酒。”
林侍卫笑容有些勉强,“那可不一定,也许人家看不上我呢!”
安墨听不得他妄自菲薄,“你现在可算陛下身边的红人了,等交接过后,你就能升官当副统领了!前途无量,肯定多的是好姑娘喜欢你!”
--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