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从里到外都是黑的,他恨不得姐姐马上离婚,可惜这个女人对于感情这一方面的追求实在是太过固执,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东西,她却视若无睹。
不过,他很快又苦笑一声。
沈家瞎了眼的不少,自家父亲和伯伯都把朱向当做香饽饽,指望着这个女婿能在商界替沈家撑起一片天。
原本这个期待是放在沈淮书身上的。
沈家在学界有极大的话语权,大哥如今又是从政,前程似锦,若是沈淮书去从了商,那就是三界齐全了,沈家的家业谁也撼动不了。
在所有人眼里,沈家与叛逆这两个字绝不挂钩,可惜,沈淮书绝对是沈家最不懂事,最叛逆,最偏执的那个。
他切下一块牛排,钢刀在餐盘上不小心划拉出刺耳的响声。
“这几天爸爸老是和我闹矛盾,我想家里也只有你能帮我说句话。淮书,都是自家人,你别倔了,回去和伯伯道个歉,回家住吧?”
手一顿,血迹从**中流出来,不知怎的,他今天胃口不佳。
放下刀叉,他十指交握说道:“怎么道歉?答应他和唐家的女儿联姻?姐姐,我喜欢的是男人,刻在基因里的,不是说喜欢女人就喜欢的。”
提到唐家,他突然想到之前和他相亲的那位是宋易晟的小姨。那个女人比他大三岁,俗说女大三抱金砖,这门亲当年两家都很满意,也是和宋家攀个姻亲的最佳方式了。若是当年被迫同意,今天他也就不会和宋易晟发生这些故事。
“姐姐若是来劝我的,还是早点放弃得好。今天这顿饭,孰我心情不好,可能没办法和姐姐真心实意地叙姐弟情了。”
沈清雅无奈,当然也不愿就这么扫了兴,当即转移了话题,说起了两人小时候的事,这才让沈淮书露出点笑容。
场面逐渐热络起来,沈清雅将无名指上的戒指在他手指间比划了一下,打趣说不找女朋友也行,若是有了喜欢的男人,也要介绍给她认识一下。
手机屏幕亮起,那位叫做咕呱的网友给他发了一张照片。
照片里居然是宋易晟在山道上疾驰的身影,光是看照片,他就想到了在山间奔驰的野狼,浑身上下全是野性的气息,他的身形几乎完美,身高腿长,俯身骑车的姿势充斥这少年的魅力,虽说是隔着头盔,但他能想想头盔下认真而凌厉的目光。
突然间心跳加速了。
咕呱:抱歉,是发给其他客人的,已经没办法撤回了。
驯服花艺工作室:有人买他的照片?
咕呱:很多,你也想买吗?
沈淮书咬了下指甲,将照片放大又缩小,来来回回好几次。
咕呱:一块钱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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