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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文成光是看着这卤鸡的色泽和鸡腿撕裂处流下来的肉汁就知道这卤鸡的味道绝对歹不了,更何况他就是闻着味儿来的,离得越近,这香味就直勾得他魂不守舍。

万矜担心石文成放不开还特地给他去厨房拿了一个碗和一双筷子,直接给他撕下另一个大鸡腿,石文成接过来道了声谢:“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矜持地用筷子夹起鸡腿咬了第一口,登时就愣住了。

万矜担心问道:“怎么了,不合口味吗?”

然而此刻的石文成压根没有心思去回应万矜,他已经彻底被这卤鸡的美味给迷住了——鸡肉鲜香滑嫩,几乎不用费力就能撕下一块肉来,最关键的是经过长时间卤汁的烹煮鸡肉已经完全入味,卤水的香味深深浸透到鸡肉中去,二者合为一体,相得益彰。

这时候石文成早就顾不得什么矜持了,他直接用手抓起鸡腿来啃,哪还有一点在感冒中没有食欲的样子?倒像是一个好几天没东西下肚的饿死鬼!

石文成哪里想到几乎就是眨眼间自己手中的鸡腿就被他啃了个精光,手里只剩下两根光溜溜的骨头,别说肉丝了,就是两端连接的脆骨也都被他咔哧咔哧啃完了,要是他儿子儿媳在场肯定会惊讶得下巴都掉下来——这还是他们那牙口不好的爸爸吗?!

但实际上,这卤鸡的脆骨绝对算不上脆,也不知道万矜是怎么做的,这脆骨也完完全全入了味,爽脆的同时又不费牙口,完全合了石文成的口味。

就是因为太合口味了,石文成才会一个鸡腿啃完都没反应过来,连骨头都咬了好几口,但他还觉得自己像是没尝出味儿呢。

于是他忍不住看那卤鸡看了好几眼,又回过头来眼巴巴地看着万矜:“万丫头啊,老头子跟你商量个事儿,你这卤鸡实在是太香太香了,这样,剩下的老头子出钱给你买下来好不好?老头子惨啊,上了年纪之后就没大有胃口了,这都多久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了……”

“好了好了,”万矜一听他为了这只卤鸡开始卖惨就觉得有些好笑,“石爷爷,您要是实在是喜欢吃,就带回去吃吧,我也不收您的钱,您觉得这卤鸡好吃就是对我最大的鼓励了。”

石文成立刻乐得豁牙都露出来了:“好孩子好孩子,那石爷爷就不跟你客气了,到时候你的卤味店开了,我一定天天去给你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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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文成的反应给了万矜莫大的信心,没多久就到了她的卤味店开张这天,原先的店老板东西都没带走,原模原样地留了下来,正巧方便了万矜,她把店里打扫干净,换了个招牌,“万记卤味店”就正式开张了。

石文成得到消息之后就带着两个花篮过来了,他知道万矜刚刚辞职还租下这个店面经济窘迫肯定再没余钱搞其他花里胡哨的东西,于是他就自作主张买了两个花篮来摆着充充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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