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城市人多,每天都热热闹闹的,有时候吵得人脑壳生疼。
城南这边更是要命,这地儿最近修路,栅栏一围,路变窄了,车却没变少,挤来挤去,一天能追尾好几个,骂架声就没消停过。
好不容易等走到一个岔路口,噪声散去了不少,藏在口袋里震动的手机才吸引了主人的注意。
“喂?”程熠没空看手机,一边赶路一边接起了电话。
“人在哪儿呢?你是小姑娘吗出门还要化妆时间?!你瞅瞅几点了?!”电话那边是个粗犷的汉子声音,听上去对方心情可能不太美好。
“建民路出车祸,堵了。”程熠皱皱眉头,但没说别的什么,毕竟理由再充分,迟到就是迟到了。
“知道那路天天堵成蜈蚣,还不早点出发?!”那声音还是很暴躁,但显然气儿消了不少,“快点!十分钟后看不到人就扣钱了!”
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忙音,程熠暗骂了一声,但金主爸爸大于天,即使再不爽,他还是得老老实实背起包跑起来。
电话里那位暴躁大汉是这地儿破有名的土地主周任阳,认识的都喊声阳哥。
听说这人祖师爷是个以前的什么官,留下来不少古董,阳哥没什么文化,就靠着买卖古董挣点钱,过得还挺滋润。
土地主自认书香世家,就喜欢搞些看上去挺艺术的东西,这次跟程熠扯上联系,就是因为这城南小胡同的一块墙角。
城南商场多,经济流动还算不错,高档小区也有一二,周任阳能从这片找到个老旧破败的墙角也算是能耐了。
程熠第一次遇到周任阳,是大年三十那天。
他坐在路边画写生被看个正着,周任阳是外行,看不懂好不好,反正就觉得挺好看,于是大手一挥,就问他想不想挣点零花钱。
程熠当时还拿着铅笔没反应过来,就被默认为“想”了。
于是他就见到了那个胡同,于是就承包了那片墙角。
十分钟,掐着第九分钟五十七秒的点,程熠喘着粗气站在了周任阳面前。
“小年轻,脚程快!”周任阳看着手机上的点满意点点头,也不管他累不累,抬手就给他指了指他的工作,“梯/子都给你搞好了,两个星期,别让我失望啊!加油!”
加你妈的头!
程熠看着面前这啤酒肚挺到天上的男人,心里骂了不下于五十句脏话。
早不画晚不画,非得等他开学了再找他画,也亏得他这段时间缺钱,不然真是有病才会接这活儿。
不过抱怨归抱怨,该撸起袖子干的还是得干。
这天儿说实话并不热,但为了发挥出水平,程熠还是把外面那件袄脱了下来。
衣服刚离身,他就打了个寒战。
回家还是喝包板蓝根吧,他心想。
周任阳看他很快进入状态,也没再说啥,拍拍他肩膀撂下一句“好好干”就离开了。
于是这地儿便只剩下了他一个人,看上去还有些冷清。
但程熠不觉得,说实话,不相干的人都走了,他反而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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