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输的原因不是自己技不如人,而是那个林畅和甘越的配合太默契了。
比赛过程中,他的注意力时不时就会甘越所吸引,他还发现甘越很爱笑,笑起来能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他老想趁着休息上去套个近乎要个号码啥的,可那两人好得就跟连体婴似的,完全不给他单独撩骚人的机会。
他看到那二人有说有笑地准备离开,便跑过去继续约战,他们将下一场约定在了明天早上。
这天剩下的时光里,甘越总会突然出现在夏琛的脑海里,上课走神时会,吃饭时会,甚至连玩手机游戏时都会。
他想,这大概就是一见钟情吧!
肤浅就肤浅,见色起意就见色起意吧!
第二天的比赛不尽人意,失魂落魄的林畅完全不在状态,一场比赛下来,被夏琛轻易地盖了不下十次帽。
打完第一场,夏琛给林畅打气,叫他下场好好发挥,然后进卫生间去洗脸。
等洗完脸出来时已经不见林畅的人了。
只见甘越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夏琛走过去拍了甘越一把,说:“不是还有一场吗?怎么就走了?林畅人呢?”
“那小子接了个电话就急匆匆地跑了。” 甘越耸耸肩,“少个人,下一场打不成了,我也收拾收拾回去了。”
“还这么早,要不咱们打三对三。” 夏琛提议。
“不来。” 甘越挑着眉一把拒绝,“有林畅在三对三我们都不一定赢得了你,何况现在他不在。”
“干嘛这么没自信。”
夏琛这会跟甘越站得近,从他的角度正好看到甘越又长又弯的睫毛上挂着一颗晶莹的汗珠。
“这不是自信不自信的问题。” 甘越说,“我习惯打协防,而三对三重攻防。昨天咱们打了两场我也看出来了,你打球很厉害,但不爱讲协作,这也是你两场都输的原因。”
“其实我也不是打不了协防。” 夏琛说,“我这学期才来报道的,跟他们都不熟,没默契的话,球在我手上了我是不会往外传的。”
“哦!你现在读大一吧?都过去一个学期了,你怎么才进校?” 甘越甚是疑惑。
夏琛低下头抿了抿嘴,一副悲愤交加的模样,“家里出了点事。”
甘越从他神色中看出他家里出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想着是自己多嘴问这么一句挑起了他的伤心事,便以示亲近地揽了揽他的肩膀,说:“叫声哥,哥以后带你打球。”
夏琛个高,被揽得身子一低,头朝甘越头顶靠了靠,就闻到一股十分好闻的味道,这味道以前从未在别人身上闻到过,就好像是清晨雾气还未散尽的竹林,淡香冷冽,令人神清气爽,很难想象一个男人在刚出过汗之后身上散发的居然是这样的味道,他鬼使神差地就叫了声:“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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