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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枚烙印变得鲜血淋漓,我才满头是汗地停下。

好歹不那么丑了。注视镜子里显得越发凄惨的伤口,我富有阿Q精神地想着。

由于伤口一接触热水就会疼,我几乎是用凉水洗完的澡。这也导致了洗完澡后身体不但没热起来,反而更冷了。

伤口在凉水持续的冲刷下,很快便失了血色。没有擦干,湿漉漉穿上衣服,离开浴室,我疲惫不堪地爬进自己的被窝,用毯子将身体完全裹住,连脑袋都不露出来。

厨房传来微波炉的运转声,不一会儿,小小的屋子里弥漫开食物的香味,闻起来像泡面。

纪晨风没有吃宵夜的习惯,所以这应该是他今晚的第一餐。

郑解元那家伙,虽说待朋友足够真诚,可做事一点都不细心。下午两个人就在宠物医院,纪晨风吃没吃东西他最清楚,就不能路上给买点东西垫垫肚子吗?

无论是身上的疼痛,还是今晚的遭遇,都注定这是个让人难以入眠的夜晚。我蒙着头,侧躺着,看起来像是睡着了,其实一直在关注身后纪晨风的动静。

从厨房出来进了卧室,又从卧室出来进了浴室。过了半个小时,随着一阵带着肥皂香味的热气涌出,他从浴室走了出来。

我以为他接下来会回卧室睡觉,可他却在我身后的位置停住了。

他在看我。

“我知道你没睡。”

我睁开眼,微弱的光线从毛毯缝隙里透进来,蚕茧一样的空间里,昏暗又憋闷。

“桑念,我不想继续这样下去了。你明天就搬走吧。”

拉下毯子,我愣怔地对着眼前的墙壁眨了眨眼,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可是,我还没找到房子。”

“你可以先住酒店,或者住去郑解元那里。”

他不想再给我机会了。

从他容许我住进他家开始,我就知道他在松动。明明说好了只住一晚,然而第二天看我没走也不赶我,还说可以让我住到找到房子为止。

不给我钥匙,不让我出门,我怎么找房子?

孟雪焉说可以给我介绍便宜房子时,他听了毫无反应,仿佛完全忘了被我借住的那个“朋友”是他自己。见到郑解元,甚至不记得我曾经撒过的“已经没有朋友”的谎。

就这样默许我与他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一边痛恨我,一边又忍不住对我心软。

这些我都知道。

但现在他说他不想继续这样下去了。

他不想再说服自己原谅我,不想再分辨我的话可不可信,也不想再和我有任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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