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也没有所谓的性瘾。”
我强词夺理,“我只是没找到那个能让我安定下来的人。”
他只是轻微地动了一下眉毛:“你的男朋友皮特也不是那个人吗?”
我解释说:“皮特是我的前前男友,我的前男友叫马修,而且我们已经分手了。”
他不置可否:“我总是跟不上你更新换代的速度。”
平心而论,我和马修交往的时间并不算短。我们的相识起源于一条短信,在那条除了文字没有任何多余表情的短信里,他告诉我他一直在注视着我,还在过去的数年间每天都喝牛奶成功长高到了六英尺,只因为我在中学透露了我喜欢比讲台高的男孩儿——我自己都记不清我是否真的说过这句话了,说不定也只是在拒绝哪个矮个子告白的时候随口一说。
最让我感到尴尬的是,他居然在末尾用到了“爱”这个过于沉重刺眼的字眼,这也是促使我决定跟他见面的一个重要原因……上帝作证,我原本只是想让他别再来骚扰我。
不料见到马修本人后,我才发现他跟我一样,是个既没责任感又爱沾花惹草的混蛋。因此我和马修顺理成章走到了一起,因为从来不用承诺和告白给对方施加压力,这些日子我们过得十分舒心。
——直到他在我初次允许他回家过夜后毫不留情地甩了我,又在第二天勾搭上了同样年轻貌美的史黛拉。
其实最初的那条短信我现在还保存在手机里,就算他在跟我约定好见面地点后就换了号码。我不会承认这个事实,就像我不会承认有那么几个瞬间我以为器大活好的马修就是我想找的那个人。
我从口袋里抓起手机,打开了那条短信。
原本只是一连串陌生数字的发件人一栏不知何时换成了一个名字——
“伊恩莱斯·亚瑟·我想睡他”
……
我毫不迟疑地给亚瑟打去了电话,嘟嘟响过两声就被对方接了起来。
“去年感恩节,你是不是给我发过一条短信?”我直截了当地问他。
☆、第6章 魔咒
“我在上课。”
他的音量被有节制地压低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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