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身材高挑——至少对当时的亚瑟来说称得上如此,覆散肩背的长发光滑漆黑,发梢随着步伐频率跳跃,披淋着窗外投射进来的金色光点;短版线绒上衣腰间时不时闪现健康的浅麦色皮肤,紧身裤裤筒只伸到膝上,下方露出笔直而又纤长的双腿。
一开始亚瑟不太明白她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后来才意识到这其实是句缩略版的美式俚语。
亚瑟知道她是谁:佩内洛普·唐,春季入学的八年级转校生,来自美国蒙大拿州的一所私立学校。他听见有些女生议论过她,以艳羡的口吻一遍又一遍地谈及她高大英俊的新男友,由此说到她入校时奇迹般地没有因为口音和肤色受到排挤,恰恰相反,竟然顺利得匪夷所思地成为了这所中学最受欢迎的女孩之一。
亚瑟所在的七年级和八年级分属不同的教学楼,她也很少在餐厅露面,这是亚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看到她——尽管他并不确定她有没有注意到自己,不过这无关紧要,因为从那以后,他就不由自主地还想再次见她一面。
“噢我的小土豆,你恋爱了!”
当亚瑟一如既往地把自己的困扰告诉了麦考伊夫人后,灵感枯竭的女作家难掩兴奋地一把将他搂过来,使劲亲了亲他的额头,“你愿意当我新书的素材吗,亲爱的?你的故事会红遍整个英格兰的,我保证。”
“好的,母亲。”
他对这个提议所象征的意义相当懵懂,却还是温顺乖巧地点了点头。
后来,他开始默不作声地关注起她的动向。
佩妮,与她关系亲密的朋友们都称呼她这个名字。有时候亚瑟会忍不住放轻声音,用亲昵的语调念一遍给自己听。说出口的一瞬间他体会到短暂的满足感,不过随之而来的总是一整天对他人目光的畏缩和抗拒——好像每个与他对视的人都能窥探到他心底不为人知的秘密。
据他所知,她特别情绪化,似乎很怕麻烦,对待自己不感兴趣的人也绝对称不上和善。可是在他看来,她的每一处代表着缺陷的特质都特别讨喜。他绞尽脑汁想要接近她,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方法。
大大小小的派对只要有她露面亚瑟都会想尽办法参加,可佩妮从来没有注意到他。
就这样过了一年,佩妮即将毕业升入高中。她的学术成绩居然保持得不温不火,每场考试都能惊险地低分通过。亚瑟对此很伤脑筋,虽然他由衷地希望她今后的人生能一直这样顺利,也不得不承认有些微的私心想要她留下来重读一年。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我的小说已经用了三章来描写你的单相思,不过要是整本书男女主都没有交集,肯定不会有读者肯买账。”
麦考伊夫人放下反复修改过后的书稿,转而将一封信交到亚瑟手上,“没有哪个姑娘能拒绝我写的情诗,亲爱的小土豆。这正好可以用来帮你制造机会。”
亚瑟思考了一个下午,觉得这似乎是个好办法。他甚至很快就找到了能帮他递信的最佳人选:与他同年级的莉莲,也是个标准的partygirl,还曾经无数次央求他帮忙写拉丁文作业。
“你的要求我可以考虑,只需要你帮我个忙。”
看着莉莲紧张起来的脸色,亚瑟更紧张了,噤声许久才腼腆地继续道,“……转交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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