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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荒唐了!到底这个名字表述的是“想念佩妮”、还是“佩妮小姐”?!

不管是哪一种理解,都足以让我嘴唇颤抖、头皮发麻。

史黛拉用来描述这本书的语句在这时冒了出来,像根形状奇异的尖刺扎进脑袋。我全身冰凉,心脏不断往下坠,眼皮眨动的速度一再加快,脑袋里塞满了一阵又一阵轰响,惊恐的感觉时隔多年再一次攫取了我的呼吸。

……“爱”?而且……将近十年?

别开玩笑了,我和他只在中学见过一面——我甚至怀疑那一场无疾而终的表白时长够不够五分钟……

我下意识地翻了个身拔腿就要跑下床,没想到被他反应敏捷地伸手抓住脚踝,手臂施力直接一把拉了回来按进枕间!

“晚安。”接下来不再有任何越轨的举动,亚瑟近距离抵在我耳边轻声说,话语里浸润着奇异的颤音,仿佛在竭力压抑着什么不知名的情绪。

他抬手熄灭了房间里所有的灯光,以极其亲密的姿势环着我的腰合上了眼。

接下来的若干小时里,我辗转反侧浑身别扭,几次想再尝试着翻下床,只是手脚不听使唤,整个人被他顽固地黏在身边动弹不得。

亚瑟的声息沉重均匀,好像已经熟睡了,而我的大脑却不由自主地越发清醒,半点儿睡意都没光临。束手无策之间,我几次扫过他身体另一侧放着的小说,伸出的手凝在半空,过一会儿又缩了回来。

我无法说服自己打开那本书。至少现在我还能靠胡乱的兀自揣测打消那些让我恐惧的念头。

我想,说不定麦考伊夫人只是从那一个告白的场景里得到了灵感,并不代表整篇小说的故事都是以我和亚瑟为原型……

就是这样!

终于找到了合情合理的解释,我情不自禁露出一丝倍感宽慰的笑容,高高提悬的一颗心掉回胸腔,面对身边黑暗中如同一团温暖热源的亚瑟也不再像刚才那样适应不良了。

我应该只在第一章短暂地露了个面,后面的情节恐怕就不见得有我参与了——肯定是这样,毫无疑问,我愿意为此赌上五百美金。

不管这是不是自欺欺人,未来的几天里我都得靠这个想法过活。

真正入睡的时间我记得很模糊,只知道是被厨房飘来的一股香味勾出了梦境。我一只手捂住还不能完全适应光线的眼睛,皱了皱鼻子使劲嗅了两下,渐次复苏的感官分辨出葡萄的甜腻混合着炸鱼的油腥,还有土豆酥皮在烤箱里翻滚的味道。

亚瑟背对着我,穿着柔软棉质的白色t恤和一条宽松睡裤,肩胛的肌肉随着举起平底锅的动作鼓撑起衣料。或许是由于完美的四肢比例,他的身体线条特别耐看,尤其是从我的角度望去,每一个柔韧棱角和或内收或外扩的弧度都恰到好处。

劲瘦腰线下,我看见他臀部隆起的抓绒睡裤。

本来还逗留着不肯离去的困意在一瞬间被打散了,我根本舍不得闭上眼,从他的软滑熨帖的金发开始,一路窥视到侧后脚踝突出的腕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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