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头一抹粉红色的硬皮书抓住了我飘忽不定的眼球,我抓不准确切方向,只好模糊地对着印象里的位置指了指:
“可以把这本书送给我吗?”
他很快回答:
“……嗯。”
“还有这个……”
我用力按了按怀里既有任性又十分软和的枕头,“……我睡过,我记得它。也可以给我留作纪念吗?”
亚瑟发出的音节比上一句还要短促:“嗯。”
我霍地把枕头扔开,勉强支起恢复了一些力气的双腿,左摇右摆地走向他。
“亚瑟。”我轻声呼唤他的名字。
“嗯。”他做出适当的回应,声源距我不远不近。
我眨眨眼张开双臂:
“你能拥抱我一下吗?”
然后我就被按进了一个温暖结实的臂弯,带着淡淡的湿潮气。
三个月前他低头默许分手时我没流泪,一个人度过的三个月里也没给自己哭泣的机会,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眼泪突然就从眼眶里猝不及防地滚了出来。
“我很想你。”我呜咽着说,有泪水掉进嘴里。
我环着他每时每刻都挺得笔直的腰杆,侧脸贴在他胸口,他六英尺多的个子就这么被我压上了墙面避无可避。
然后我踮起脚去咬他的喉结,情热迷乱间只听见他隐忍的挣扎,“我也很想你,但是不行,佩妮,不行……”
我永远不会有机会得知他接下来想说些什么了,因为他已经被我一把拉下脖颈,胡乱地堵住了嘴唇。
☆、第40章 再见佩妮
我很早就醒了,可能早到天还没亮。残存体内的酒精让我头痛欲裂,有很长一段时间想不起来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闭目酝酿了好半天,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就凭借直觉伸手往旁边一摸,指尖触到一块很柔软温热的皮肤,我心头顿时一阵放松——幸好亚瑟还在身边。
窗帘松松垮垮地半遮半掩,大量清晨时分还尚且稀薄的日光鱼贯倾泻进来,我仿佛能听见阳光在他颈窝和面容上流淌的声音。
我移动那只轻碰着他侧脸的手,沿着面部利落线条抚摸到闭合的薄削嘴唇。唇隙间有些干燥,他可能被我拨弄得不太舒适,无意识地伸出舌尖舔了舔。
恍惚间有种自己在逗弄着大型金毛犬的错觉,我忍不住弯弯嘴角笑了,指节微屈刮过他挺直的鼻梁,最后整个手掌覆按住他的右眼,隔过薄而白皙的眼皮感受着眼球上血管脉络的细微搏动。
--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