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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伦敦转眼间已经过去了大半年,我依然保持着无从更改的单身状态,连仅限于身体之间的亲密关系也未曾有过,每天都忙于录制时长五到十分钟的电视台直播报道。

无论如何,我没在这个偌大繁华的城市里撞见过亚瑟,也没有刻意去他工作的事务所拜访过。我还想着他,却又不愿去叨扰他。

克里斯汀拨了拨颈侧鬈曲的长发,脚踩的两只红色七码高跟鞋一动,慵懒地交叠起裹着肉色丝袜的纤长双腿,似有若无地扫了一眼气得脸颊发红的爱丽丝,口中半真半假地轻蔑道:

“这当然比什么伦敦地铁上的帅哥更有报道的价值。”

“真的是这样吗?”爱丽丝强压着火气,抖着手一张接着一张地翻动着电脑中储存的照片。

眼看两人又要针锋相对寸步不让地吵作一团,我先和克里斯蒂安不约而同地无奈对望一眼,齐齐默契地扭头盯住了投影仪打到幕布上的图片。

“……等一下,”

我看着看着,眼光猛然一凝,仿佛在无数张照片里捕捉到一张熟悉的脸,让爱丽丝把照片调回到三四张以前,进而确认了我没有认错人。

“谁说我们不能两样一起干呢?”我指着那张明显是从角度偷拍的照片说,“我想我认得这位先生,他就是个律师。”

照片里,亚瑟一身剪裁合体的公式化纯色正装,单手抓稳扶手另一手指间握着书脊,下颌略低专注阅读的姿态显得优雅随性、风度翩翩。地铁离开站台行驶于黑沉绵长的隧道中,忽明忽昧的光弧构筑出他英俊得令人窒息的侧脸线条。

等到会议结束,我从负责策划的爱丽丝手里要来了这张照片的网址。

当天晚上,我回到位于贫民窟边上的那座小公寓楼,在拥挤狭仄到转个身都困难的窄小厨房里做好了一顿晚饭,然后凑到桌边一面往嘴里塞着菠萝煮意大利面,一面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爱丽丝给我的网址,先把那张照片原图保存进电脑桌面,又逐一翻阅起底下的上万条留言。

首先跃入眼帘的“感谢上帝,这是我在这儿看到过的最对得起网站名字的照片了。”——来自匿名网友。

我会心一笑,放下手里细长柄的金属餐叉,挪动鼠标在这条评论下方点了一个赞。

再往下看了几页,我找到了这样一条评论:

“几个月以前我见过这个帅哥!那次他在邦德街那站下车,手里拿着的还是本粉红色封皮的恋爱小说……”

而底下关于这条留言的讨论五花八门,无一不围绕亚瑟的确切工作地点和那本意味不明的“恋爱小说”展开推测:

“既然在邦德街附近,肯定是burberry的导购经理,我赌十镑。”

“说不定那一次他只是去购物的……”

“‘粉红色封皮的恋爱小说’会是什么?《荆棘鸟》?”

“我猜是最近拍了电影的那个《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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