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点半,崔莺莺对着镜子换了一对耳环。
是小小的一颗玛瑙。避免了那种恨不得一股脑全往身上堆的用力感。
当然,还很便宜,十几块的东西,只要显得贵,谁又看得出来呢?
就像是你若是不在外面补口红,谁知道你今日口红色号是圣罗兰416呢?
她满意的对着镜子弯了弯唇角。
有时候打扮跟恋爱是有共通之处的,讲究一句西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还有晴。
只是那边还没有动静,她又坐回去,细致地整理了一番头发与行李,然后发信息托朋友将行李寄存在高铁站。
今日是她呆在锦城最后一日,其实原本是打算昨晚离开的,谁料沉妥得知她滞留,非要见她一见。
朋友非要看他相片。
崔莺莺无奈,虽然不至于拿不出手,但他长得确实一般。她只能推脱说他们是soulmate,她欣赏......他能欣赏欣赏她的才华。
陈粲笑得肚子疼,好半天才缓过来,她只是说:“反正我是不相信你会跟不帅的约会。”
有什么不信的呢?崔莺莺没说话。
因为她既不看他的脸,也没有那么在乎他的欣赏,她或许只是在乎他家里四套房,或许在乎他阔绰,更可能跟他没有太过具体的关系,她只是在乎钱。
饿久了的人往往鼻子更灵敏。
可是爱钱有什么错?
她把门卡捏在手里,最后一次环顾一圈这房间。
她167的身高,穿上叁厘米的高跟鞋只是亭亭玉立地站着,竟让这房间的陈设都有一种局促的意味。
叮——
她拿出手机。
看清楚上面的字,脸色白了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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