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德斯坦将屋门推开一条缝隙,朝外望了望,冷冷说“快去快回,不准离开我的视线!”
他右手一翻,亮出飞刀,像是在说即使你敢逃跑,也跑不过我的刀。
段非拙缩了缩脖子,端着水盆蹑手蹑脚出了门,走向最近的水沟。
头顶有什么东西倏忽掠过,一片漆黑的羽毛徐徐落下。
段非拙仰起头,原来是一只乌鸦振翅飞过。烂泥街常常聚集着鸦群,或许是因为这条街道总是散发着腐臭的味道。
乌鸦停在屋檐上,抖了抖翅膀,雪亮的眼睛反射着清冷的月光。
然后,它开口说话了。
“老大!就是那栋屋子!”
段非拙下意识地转过身。
皎洁的月光洒在烂泥街棚户区连绵不绝的屋顶上,犹如起伏的群山覆盖了一层白霜。白与黑的交界处,出现了另一个人影。
那人踏着月光信步而来,一袭漆黑的大衣随风猎猎翻飞,银白色长发狂舞不止。
他从大衣内袋中掏出一枚金色的烟盒,手腕一抖,抖出一支手卷的雪茄。
他用牙齿咬住雪茄,将它从烟盒里叼了出来。
发现街上还有别人,他轻轻“嗯?”了一声,垂下血红色的眼眸,与地面上的段非拙四目相对。
段非拙脑海里瞬间只剩一个想法——
这家伙可真他娘的美啊。
段非拙至今仍记得,他有一次参观博物馆,见到了一件用人骨雕成的小雕像。雕工精美绝伦,堪称巧夺天工,可每当看见它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起这东西曾经是个活生生的人。
那种令人生理性不适的厌恶感和艺术品的精雕细琢之美诡异地结合在了一起,反而形成了一种无法言喻的美感。
这个男子给他的感觉就跟那座雕像一模一样。
他望着段非拙,目光却没聚焦在后者的脸上,只是空虚地望着那个方向,好像在思考那儿究竟有没有人似的。
几秒钟后——对段非拙来说,仿佛有几个世纪那么长,白发男子移开了视线。
他将烟盒放回口袋中,又摸出一只火柴盒,取出一根火柴,轻轻一擦,点燃了雪茄。
他就这么站在那儿,静静地吞云吐雾。雪茄的烟雾迅速被夜风吹散,犹如雪花消失在黑暗中。
下一秒钟,他便消失了。
仍旧燃着火星的雪茄缓缓坠落。
一道银白色的影子从段非拙眼前飞速掠过。段非拙揉了揉眼睛,这才意识到白发男子并不是消失了,而是正以肉眼无法捕捉的速度快速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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