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鬼……我明日要出发去军队,等我回来时,给你带桃花酿如何?桃花酿比桂花酒更清甜。”裴天柔声回道。
“好啊。我喜欢桃花。前院里就有一株,开花的时候特别好看。”于日喜滋滋应下,又想起了什么,“你不修道了吗?”
裴天:“不修了。我没有天赋。”
于日:“什么嘛,害我白高兴一场。不修就不修,随你好啦。”
这一走,整两年。
当今各个城主割据为营,自封为王,混战不断。平香城本偏居一隅,甚少牵扯其中。前两年,中原出了一位永恒城主,连克数十城,大半国土收入囊中,平香城不得已联合周边城池,进行抗衡。
裴天入了联合军队,一步步拼杀,成为少将军。两年了,永恒大军暂时被击退,裴天得已休息假期,重返平香城。
他洗净一身血污,换了文人的青衫袍子,再次来到月老阁,看望他的小锦鲤。
于日躲在莲叶之下,不愿见他。
裴天细言细语地哄:“这么久不见,鱼鱼不想我吗?我想鱼鱼啊。”
“哼。不想见你。你让我等这么久。”这两年,于日学会了想念。
他在想裴天为什么还不来找他?他吃红烧肉时想起他,吃肉丸子时想起他,就连晒太阳时,也不由自主地想起裴天那双漆黑发亮的眼睛。
鱼嘴一张一合,吐了裴天一脸的水。
裴天开怀大笑:“我可是又高了些许,想必鱼鱼只到我半身,太矮了,羞于见我吧。”
“胡说。”
于日化为少年模样,落在裴天面前,挺胸抬头,拿手比划:“哪有那么夸张?我明明到你肩膀。你已经二十了,弱冠了,不可能再长个。而我还没长大,我以后一定能比你高。”
恐怕我等不到你成年。裴天暗自想。
“咦?你杀人了?浑身好强的煞气。”于日后退两步,皱着眉头,神情严肃,“杀人是有违天道的,你如此做,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永恒军来犯,我逼不得已才杀人,保护我们平香城的百姓。”裴天回答。
“永恒王吗?观主说,永恒王是天命所趋,注定要一统天下的。你不要抵抗,投降好了,正好免了不必要的杀戮。不然的话,就是在造孽,闹不好,下一生会投畜生道,成为笨猪。”
观主前些日子,终于云游回来,还检查了于日的功课。
五年过去,于日只念得了百家姓和千字文,狗爬式的写字,符文法术一个没学,气得观主罚了道童小六的禁闭。禁闭一年,好惨。于日幸灾乐祸地想。
裴天苦笑,投不投降由不得他啊。更何况,他又怎能忍受外敌入侵家园?被奴役,毋宁死!至于来世,来世不再有他的小锦鲤,于他而言,又有何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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