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筝咬着唇低垂着头不敢看他们,先前在商船上秦筝听船客们讲了不少绿林的规矩,说是碰上劫匪后千万不能抬头,被抢了钱财好歹还能有条命,若是看清了他们的模样,保准得被杀人灭口。
那个痞气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彪子,去看看船上那个男的。”
对方的船靠近,秦筝垂着头只能看到一只穿着草鞋的脚踏上了她这边的船,裤腿挽至小腿处,碗口粗的小腿上布满了卷黑的腿毛,手上还提着一把明晃晃的大刀。
秦筝害怕得整个人都在发抖,眼角余光瞥见上船的人用刀尖抵在了太子颈下,忙扑过去护住了太子:“别动他!要杀就杀我!”
她微仰起头,让遮住脸的乱发散开,水色粼粼,月色澹澹,她是这水色与月色间的第三种绝色。
太子重伤又高烧不退,但对危险还是十分警觉,在那人拿刀靠近他时,他就恢复了几分意识,奈何身体里像是灌了铅,眼皮似有千斤重,无论如何也醒不来。
意识再次陷入混沌前,他只隐约听见了秦筝这句话。
心底有个未知的角落像是被什么柔软的触角轻触了一下,她竟待他情深义重至此么?
拿刀的络腮胡大汉瞧见秦筝的容貌,明显倒吸一口凉气:“娘哎……老子这是看到仙女儿了?”
船上其他人显然也被秦筝的美貌所慑住,半晌无人说话。
秦筝这般豁出去,全然是抱着赌一把的心思。
他们若杀了太子,以自己的容貌落到他们手中后,下场可想而知。
不如用美色做筹码,先保住太子的性命,再徐徐图之。
“呵,还挺护夫。”痞气的声音哂笑道。
这次秦筝看清了,说话的是个穿短褐的男人,肩背肌肉虬扎,在褐衣下也能隐隐瞧出轮廓,充满了爆发性的力量。小麦色的脸上有道一寸来长的刀疤,黑如嚁石的一双眼里透着野性,整个人像是一头豹子。
不知怎地,看到这男人,秦筝忽然就想起先前在水匪船上瞧见的那小姑娘来。
细辨之下,他们长得是有几分像,尤其是那双眼睛。
方才那络腮胡汉子管他叫大哥,想来他就是这群人的领头人。
他们口中的大小姐,会不会就是她先前遇见的那个小姑娘?
男人见秦筝一直盯着自己看,突然痞笑一声:“小娘子,你男人还没断气呢,这就盯着我看晃了神?”
船上的汉子们都大笑起来。
秦筝在他们的笑声里,挺直了背脊不卑不亢道:“好汉误会了,我只是想起先前在水匪船上见过一个长相跟你有几分相似的姑娘。”
此话一出,水面上顿时一片死寂。
穿短褐的男人一改之前的散漫,瞬间正了脸色,“你说说对方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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