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完那块腊排,秦筝从今往后对腊排都没念想了。
另一道荤菜是回锅肉,用的三线肉,但一块肉切得有拇指厚,秦筝看到亮晶晶厚墩墩的肥肉,顿时没了伸筷子的勇气,这顿饭她是就着小青菜扒完一碗饭的。
喜鹊来收拾碗筷时看到两样荤菜都没怎么动过,还有些奇怪,瞥了一眼秦筝那不堪一握的纤纤细腰,她自动脑补秦筝是为了保持身形才不吃荤。
她散落着雀斑的小脸上顿时浮现出纠结又钦佩的神情。
纠结的是原来要好看就得不吃肉,钦佩的是秦筝在这种时候都还记得不能吃肉,实在是毅力过人。
秦筝对她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不得而知,就是转头发现小姑娘看自己的眼神怪异又带着点崇拜?弄得她不明所以。
想到太子醒来得吃些滋补的,但寨子里的食物做得粗糙,养尊处优的太子殿下不一定吃得下,秦筝便问:“喜鹊姑娘,这院子里的厨房能用吗?”
“能用,就是这院子原先是空着的,厨房里的锅铲怕是都生锈了。”她挠了挠头道:“程夫人要是想用厨房的话,可以先去大厨房,回头我把院子里的厨房收拾出来。”
秦筝觉着她们得在这里住一个月,不可能以后天天都让寨子里的人帮忙煎药做饭,再送到她们院子里来,那样未免有点脸大如盆了。
这院子里的厨房若是能用,不管是给太子煎药还是自己做饭都方便很多。
她道:“这边的厨房我一会儿自己收拾就行。我想去大厨房给我相公煲个汤,喜鹊姑娘方便带个路吗?”
喜鹊被她一口一个“喜鹊姑娘”叫得有点不好意思,“程夫人叫我喜鹊就行。”
山寨里的路弯弯绕绕的,若不是有人带着,秦筝怕是得迷路。
她们正往一片石阶走下时,喜鹊瞧见石阶下方的坝子上一道熟悉的人影,突然欣喜叫了声:“大小姐!”
秦筝听到喜鹊的声音,也往下方坝子上看去,坝子旁边就是山寨的大厨房,这块坝子是用来平日里摆桌吃饭的,放置了几张木桌。
秦筝一眼就瞧见了那夜在船上看到的那个姑娘,她一身藏红色长裙,黑发扎成细小的发辫用杂色发绳高高束起,小麦色的肤色淡化了她五官的娇俏感,眉眼间英气十足。
那夜在船上光线暗沉,秦筝又急着逃命,只匆匆看了对方一眼,现在仔细一打量,只觉这姑娘可真飒。
下一刻,却见那姑娘径直走向一个正在吃饭的彪形大汉,揪住对方的后领用力一提,再往地上一甩,彪形大汉整个人就被她贯到了地上,摔得七荤八素。
其他用饭的汉子见状纷纷起身,却一句话不敢说,也不敢插手。
那大汉看到林昭时就白了脸,不等爬起来,林昭一脚就狠狠踏在了他胸口上,大汉直接被她踩得吐出一口来,身下的青砖也裂了,可想而知这一脚力气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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