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听着都是人话,可没头没尾的,顾飞飞愣是一句话都没听明白。
她循声看见一个穿着破烂道士服的青年。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这人则恰相反,全靠一张脸天生好看,才并不显得难看。
他方才坐在佛像下的角落里,这会见顾飞飞睁眼,大概是想走过来,但腿坐麻了,往起一站,就四仰八叉地倒了回去:“嘶……哎呦!”
顾飞飞只一眼就发现,此人一无修为二无灵气,道袍也是不知哪随便搞来的,是个野到天涯海角还能绕三圈的野鸡道士。
她想:“……是他救了我?救命之恩应该怎么报,让我想想话本子是怎么写的。”
顾飞飞出身仙门世家,自幼修行,如非降妖除魔,几乎不会出门,她八岁入道,十三岁结丹,年芳二八就已能问鼎元婴之境,乃是世上罕见的修真奇才。
就像酒楼的厨子看不上摆地摊的,世家子弟也多瞧不上这些所谓的“游方散修”——在她那个修行为王的世界,真正的强者早被世家大族招揽去了,还做散兵游勇的,要么是坑蒙拐骗、要么是沾染魔道,都为人所不耻。
而她眼前这位青年……
“嘶,疼!”那野鸡道士揉着小腿肚子,轻轻叹了口气,又自顾自地苦口婆心道,“郡主,我陈约区区一介鸡零狗碎的小人物,实在难当您厚爱。这辈子我也就是一个五品游算子,天天在大街上给人看面相的,没出息没着落。谁家姑娘跟了来,都叫被糟蹋。您是金枝玉叶,何苦来趟这泥泡子……我这是丑话说在前边,您想玩一天,陈某奉陪,但是玩累了,也早点回去。您皇兄还挂心着呢。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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