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弄字极尽风流,周子衿对准他蹭亮的鞋尖狠狠一踩:“我现在就想弄死你!”
魏明烨早年断过右脚拇指,痊愈后落下病根,不影响日常生活,但也经不住这样刻意凶猛。他疼得头冒冷汗,霎时松开了人。周子衿心里咯噔,半秒之间,竟有些许后悔之意。但她很快冷静,垂眸片刻,再抬眼时,坚定无悔:“魏明烨,我不卖|身了。”
魏明烨忍过一波痛感,气息未平,说:“这一年多,我对你怎么样,你感觉不出来?”
周子衿看着他,“你喜欢我。”
魏明烨坦然:“喜欢。”
快言真语,不曾犹豫。是什么,就是什么。成熟男人的交流总是直白简单,周子衿看着他深邃的眸,看着看着,终于先行溃败,别过头去,眼含热泪。
魏明烨向前一步,声线越撩越低,接近心声。他说:“周周,跟我,我要你。”
半个地球,跨海长奔,风雨兼程不过一场心意。
周子衿静默许久,不争不辨,不吵不闹,最后轻轻对魏明烨说:“对不起,除了感激,我对你再没有别的感情了。”
这一夜,魏明烨沉默离场,他转身时的那个眼神,很多个夜晚,都是周子衿梦里流泪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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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英国一月之后,周子衿每天都泡在图书馆,PPT和实验报告几乎每周都有,才来多久,她已经赶了两份三千字的论文报告。到下半年,还要定制实验框架和流程报告。她累得瘦了五斤,本就是小骨架,现在下巴都冒了尖尖儿。
Brett对她产生了浓烈的兴趣,成天殷勤快活,围着人打转儿,终于在某天夜晚,蜡烛玫瑰围成了一颗爱心,Brett抱着尤克里里,深情款款的唱起了《My love》。
被告白是意料之中的事,周子衿一点也不意外。
虽说不排斥,她费尽苦心远走他乡,本就为了开展新生活。但真到了这份上,内心还是没法自我说服。
理由千万种,但她最后定义成——相处太少,进程太快。
周子衿侥幸想,多接触些日子,了解得差不多了,彼此还是可以双向选择的。
留余地,但不留暧昧,当下,周子衿还是清晰明了地拒绝了此人。
Brett简直乐天派,没事人一般,“OK,OK,来日仿长,几续努力。”
不太标准的中文发音,听得周子衿忍俊不禁。Brett性格太好,被拒绝后的第二天,迅速满血复活,并且自来熟的拜托她一件事——
帮忙照看一只鹦鹉。
鹦鹉名叫大头,是Brett在某次比赛中中国队友送他的礼物。Brett获之如宝,但奈何合租的室友提出抗议,几经商议无效,眼见室友情即将破裂,他只好想到了周子衿。周子衿单独宿舍,除了每日两次喂食,确实也不碍事,于是答应。
大头是典型的笨鸟先飞,长相一般,却被Brett训练出了说话的技能。
不说英文,纯正的京腔爷们儿,实在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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